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0月30日 05:25 证券日报

原标题: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1. 2021年前三季度,航运市场景气度持续回升,新造船市场出现修复性增长,但全球疫情演变、贸易摩擦、原材料价格、配套设备价格高企等因素,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营压力。报告期内,公司紧紧把握新船订单需求快速回升的机遇,同时全力克服成本上涨、供应链不稳定等不利因素,生产经营稳中向好,本报告期、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收入均同比上升。

  2.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55亿元,上年同期为-1.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8亿元,上年同期为-3.37亿元。面对船用钢板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船用配套设备价格高企、人工成本居高不下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通过深入开展成本工程,深化采购、外协外包等关键环节成本治理,持续提升管理效能、改善经济效益。

  3.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00亿元,上年同期为-2.08亿元,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根据生产经营进度安排,物资设备等采购支出同比增幅较大。

  4. 本报告期末,公司国有独享资本公积为20.91亿元,主要系国防军工建设项目等国拨资金项目转固后,国拨资金由专项应付款转为国有独享资本公积所致。按照国家国防科工局《国有控股企业军工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应在履行必要程序后转为国有股本。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年初至报告期末,下属子公司长征重工收到重庆市大渡口区政府拨付的产业扶持资金9,275.92万元,下属子公司北船重工收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贴资金3,567万元,确认其他收益合计12,842.92万元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2021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说明:根据相关披露规则,如上年同期为负值,增减变动比例为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损益表主要科目及重大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1. 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8.47亿元,同比增长0.31%;营业成本230.51亿元,同比下降0.06%;毛利率7.23%,同比增加0.35个百分点。公司持续加强精细化管理,扎实推进成本工程,深入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持续改善盈利能力,确保经济运行保持平稳。

  2. 2021年1-9月,公司其他收益为3.32亿元,同比增长61.39%,主要系本期下属子公司长征重工收到重庆市大渡口区政府拨付的产业扶持资金9,275.92万元,下属子公司北船重工收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贴资金3,567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2021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3. 2021年1-9月,公司投资收益为1.37亿元,同比下降46.55%,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以所持中国船柴17.35%股权认购关联方中国动力重大资产重组中非公开发行的普通股股份,公司处置持有的中国船柴股权,转让评估值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1亿元计入上年投资收益。

  (二)报告期其他主要财务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1. 本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为152.12亿元,同比增长38.26%,主要系下属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进度安排,集中大额采购同比增加所致。

  2. 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余额为35.2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97.01%,主要系部分船舶建造产品合同履约进度超过结算款项金额及质量保证金增幅较大所致。

  3. 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较上年度末增加9.34亿元,主要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将作为承租方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所致。

  4. 本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2.20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50.12%,主要系下属子公司预付土地款、工程款转为其他长期资产项目所致。

  5. 本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72.7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10.38%,主要系本期下属子公司短期借款金额较上年度末增幅较大所致。

  6. 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2.92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43.80%,主要系本期下属子公司支付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金额较大所致。

  7. 本报告期末,公司租赁负债较上年度末增加4.12亿元,主要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将公司作为承租方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所致。

  8. 2021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31亿元,上年同期为150.40亿元,主要系本期下属子公司净存入定期存款同比增幅较大。

  9. 2021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40亿元,上年同期为-118.07亿元,主要系本期下属子公司根据经营接单及生产经营需要,净借款金额同比增加较多。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祖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源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祖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祖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源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40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10月29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十一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十一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另行确定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并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列明会议日期、时间、地点和将审议的事项等。

  表决结果:11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4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10月29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景民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六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六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表决结果:6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议,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孙东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6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孙东明简历

  孙东明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孙东明先生曾任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大连船舶工业公司(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孙东明先生现任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大连船舶工业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4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5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5日

  至2021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本次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登记日于指定地点持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进行会议登记,或采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向公司提交参会回执和登记文件进行登记: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1月9日9:00-12:00,13:30-16:30;接待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604会议室。

  (2)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1年11月9日16:30之前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传真至:010-88573292。

  (3)邮件登记

  采用邮件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1年11月9日16:30之前(以发送时间为准)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

  csicl601989@163.com。

  (4)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1年11月9日16:30之前(以邮戳为准)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44。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参会人员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出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登记参会的人员需将(1)(2)中所述文件交工作人员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参会股东须遵守北京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将对参会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参会人员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方能进入会议现场。

  3.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 联系电话:010-88508596

  传    真:010-88573292   邮 编:100044

  5. 联系邮箱:csicl601989@163.com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2021年11月8日下午15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并拟参加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43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为深化国企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船舶企业,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同意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工业集团”)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船工业集团和中船重工集团整体划入中国船舶集团。

  上述事项实施完成后,中国船舶集团将取得中船工业集团和中船重工集团100%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7.63%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26日、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重组获得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7)、《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船舶集团通知,中船重工集团100%股权和中船工业集团100%股权划转至中国船舶集团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中船重工集团作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中国船舶集团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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