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 公告编号:临2021-051
900955 *ST海创B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共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确定了对本次三季报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⑴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⑵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⑶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⑷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 公告编号:临2021-050
900955 *ST海创B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虹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共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55/900955 证券简称:*ST海创/*ST海创B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子公司平湖九龙山围垦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垦公司”)于2021年8月9日收到宁波海事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及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局集团”)递交宁波海事法院的《海事起诉状》,因海洋开发利用纠纷,港航局集团请求判令围垦公司向其支付:工程款19,811,214.8元,延期支付利息1,208,081元(暂计至2021年6月30日,实际应计算至被告清偿全部款项之日止),窝工损失2,043,772元,预期利润损失45,497,721元,税费损失97,556元以及三期窝工补偿款7,691,887元,共计76,350,231.8元;东沙湾修复工程的工程结算款1,613,885元,延期支付利息98,480.61元(暂计至2021年6月30日,实际应计算至被告清偿全部款项之日止)。以上诉讼请求合计金额78,062,597.41元。宁波海事法院已受理了上述案件【(2021)浙72民初1507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子公司平湖九龙山围垦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临2021-034)。
2、公司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平湖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2021)浙0482民初3165号】),以及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尔夫公司”)向平湖法院递交的《民事起诉状》。高尔夫公司请求平湖法院判令开发公司向高尔夫公司履行代位履行义务,即在开发公司应当返还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回收补偿款范围内向高尔夫公司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回收补偿款10,228,37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5,009,827.6元(以10,228,370元为基数按照银行贷款年利率4.9%的1.5倍自2014年7月12日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为3,841,313.39元,按照LPR的1.5倍自2019年8月20日暂计算至2021年7月22日为1,168,514.21元,应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上诉讼请求合计金额15,238,197.6元,平湖法院已受理上述案件【(2021)浙0482民初3165号】。平湖法院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开发公司的银行存款15,24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起诉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临2021-036)。
3、公司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平湖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及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递交平湖法院的《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开发公司向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支付经营补助款64,858,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20,879,462元(暂计算至2020年12月10日,应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平湖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0)浙0482民初5009号】,裁定如下:即日起冻结被申请人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574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开发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收到平湖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0482民初500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2020)浙0482民初5009号之三】,平湖法院裁定准许原告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撤诉,裁定解除对公司子公司开发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6日、2021年9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临2021-004)、《关于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告编号:临2021-044)。
4、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将持续加强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和盈利水平的提升,同时推动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消除,力争尽早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消除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于2021年8月14日10时起至2021年8月15日10时止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司法拍卖 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持有的公司流通B股109,209,525股股票。该标的占公司总股本的8.38%,占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100%。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上述股份由中启基业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启基业”)竞得。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收到上海一中院《执行裁定书》【(2019)沪01执510号之二】并在淘宝网(www.taobao.com)查询核实,因中启基业未按规定的时间支付拍卖款,拍卖目的无法实现,上海一中院将于2021年11月27日10时起至2021年11月28日10时止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对上述股份进行重新拍卖(详见公告编号:临2021-032、临2021-038、临2021-048)。
6、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于2021年9月9日10时至2021年9月10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实业”)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116,928,000股股份。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1年9月9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因执行工作需要,大新华实业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116,928,000股股份拍卖已撤回。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大新华实业转来的苏州中院关于大新华实业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拍卖的公告,苏州中院将于2021年11月9日10时至2021年11月10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大新华实业持有的公司流通A股16,928,000股股份,该标的占公司总股本的8.97%,占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100%。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详见公告编号:临2020-032、临2021-037、临2021-043、临2021-047)。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廖虹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欢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欢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廖虹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欢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廖虹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欢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欢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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