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赵敏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岩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黎峰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赵敏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岩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黎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赵敏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岩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黎峰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将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1-032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赵汉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45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1%。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赵汉新先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2,963,200股,占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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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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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次减持为赵汉新与无锡国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818,750股股份转让给无锡国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详见公司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赵汉新在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无增减持计划,现因个人资金需求,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合计不超过2,963,200股股份,不涉及与无锡国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交易安排。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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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此承诺持续有效,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在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根据个人资金需求,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进行减持,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25%。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在其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及其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期间内,承诺人将于每次减持发行人股份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该次具体减持计划,并配合发行人完成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如未能按照上述承诺及时通知发行人,造成发行人未能及时公告本人当次的减持计划的,当次减持收益由发行人享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赵汉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股东的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减持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4、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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