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0月30日 04:31 证券时报

原标题: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本年初对子公司东安汽发进行了合并财务报表,故上年同期数也做了合并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陈笠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25,479,787.79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19,330,458.00 元。

  公司负责人:陈笠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笠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1-047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采购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未因关联关系而影响交易价格。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1年初,公司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哈尔滨东安华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关联采购进行了预计,目前,交易额已接近全年预计,基于4季度需求,拟追加两公司的关联采购金额,具体如下:

  ■

  二、审议程序:

  1、本公司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瑛玮、陈芙蓉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2、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经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认可后,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予以审议。

  3、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介绍

  ■

  四、定价政策和付款

  1、按市场价执行。

  2、另行签订合同,约定付款条件。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采购合同是在采取招投标的情况下签订的,定价公允。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孙开运先生、张纯信先生、张春光先生同意《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须的,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与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49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9日 15点

  召开地点:公司8#工房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8日

  至2021年11月19日

  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15:00-2021年11月19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号、2021-051号)。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15:00至2021年11月19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有书面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上午8:00一11:0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注意事项

  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哈尔滨市平房区,现场参会股东请关注并遵守相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等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要求,登记相关信息,进行体温监测等,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3、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451)86528172

  3)传真:(0451)86505502

  4)邮编:150066

  5)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街51号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5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1.00“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2.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3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3.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1.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1-050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三次监事会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当面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周四)上午11时在东安动力8号工房2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跃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详见临2021-051号公告)

  公司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控股股东的推荐,选举张跃华先生、栾健先生为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1-046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送达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9:30时在东安动力8号工房201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6人,王瑛玮董事、陈芙蓉董事因公未能出席,均委托陈笠宝董事代行表决权。公司3名监事及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笠宝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2021-047号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瑛玮、陈芙蓉回避表决。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详见2021-048号公告)

  公司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选举陈笠宝先生、任纪刚先生、靳松先生、黄毅先生、陈芙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详见2021-048号公告)

  公司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选举孙开运先生、张纯信先生、张春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21-049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表示同意。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1-048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陈笠宝先生、任纪刚先生、靳松先生、黄毅先生、陈芙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选举孙开运先生、张纯信先生、张春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相关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提供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审阅前就有关问题向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提名陈笠宝先生、任纪刚先生、靳松先生、黄毅先生、陈芙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孙开运先生、张春光先生、张纯信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陈笠宝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东安公司第一设计所直升机传动科设计员、室主任、副科长,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6车间副主任、202车间技术副主任,技术中心汽车产品设计所变速器、后桥室主任、副所长,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副部长、部长、党支部书记、总设计师、副总经理,哈尔滨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哈尔滨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笠宝先生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任纪刚先生:198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会计师。历任中国长安重庆青山变速器分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财务会计部副部长,职工监事,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项目高级经理(交流),重庆青山变速器分公司财务会计部部长兼精益管理部副部长、财务纪检党支部书记,财务会计部部长兼财务审计党支部书记,重庆青山变速器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现任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财务经营部总经理。任纪刚先生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靳 松先生:197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制造工程部机加厂副厂长、生产管理部部长助理、机加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市场销售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靳松先生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黄 毅先生:196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南江雁机械厂团委书记、增压器分厂副厂长、党支部书记、代厂长、工会主席、厂部办公室主任,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华南光电监事会主席、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湖南云箭监事会监事,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湖南江滨专职董事。黄毅先生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陈芙蓉女士:198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历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银行部研究员,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战略信息部项目经理、高级经理、资深高级经理,发展战略部/市场部总经理助理,现任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副总经理,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陈芙蓉女士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孙开运先生:195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教授级高级政工师。历任东安公司团支部书记、 党校教员、党委宣传部室副主任、主任、副部长,党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东安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哈航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东安汽发董事、党委书记、纪委书记。2013年8月退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孙开运先生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张纯信先生:195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东安集团锻铸厂经营科室主任、副科长、科长;东安集团纪委监察员、财务处科长;东安汽发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工会副主席。2014年2月退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张纯信先生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 张春光先生:1971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三级律师。历任哈尔滨市公安局民警;黑龙江朗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现任黑龙江沐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张春光先生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1-05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七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张跃华先生、栾健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选举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跃华先生:男,1965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黑龙江北方工具有限公司民品公司质检部副部长;北方工具党政办副主任、主任、厂长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部长、副厂长,北方工具董事、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北方工具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北方工具监事。张跃华先生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栾 健先生:男,1963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济南轻骑摩托车总厂科员、销售公司副科长、科长、经理助理、副经理,中国轻骑集团国内经理部总经理,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销售本部副本部长、总裁助理、销售公司总经理,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济南轻骑摩托车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北方工具监事会主席。栾健先生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1-052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新能源混动系统新基地

  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及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于2021年10月29日签署了《新能源混动系统新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就公司新能源混动系统新基地项目建设(以下简称新基地建设项目或新基地建设)的项目内容、投资计划及政府支持等事项进行了原则约定。

  2. 《投资协议书》为相关事项的原则约定,《投资协议书》中的投资项目涉及立项、规划许可、建设施工等事项,由于项目实施周期长,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3. 《投资协议书》中投资规模为预估值,不代表实际投入额,可能存在实际投资额与预估值差异。

  一、《投资协议书》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概述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加强央企地方合作、协同发展的政策部署,双方签署《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央企与地方共同推进公司新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在十四五期间将在哈尔滨打造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商用车动力总成、中高端乘用车动力总成(2.0L及以上排量汽油机)基地;建设成立“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程动力系统研究院”,加快向新能源动力系统转型升级;建立高水平制造工厂。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支持新基地建设项目,并藉此推动黑龙江省区域内汽车产业链的发展。

  (二)《投资协议书》签署时间及各方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同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投资协议书》。

  (三)《投资协议书》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鉴于《投资协议书》为原则约定未涉及具体权利义务,《投资协议书》的签署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该《投资协议书》的签署亦无需经过其他外部审批程序。

  二、《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目标:公司以汽油发动机、混动增程器、AT变速器以及DHT混动系统为核心产品,通过新基地建设提高装备水平,淘汰落后产能;公司建立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程动力系统研究院”;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加强自主研发能力建设,提升创新和自主可控能力,以便达成公司2025年销量百万台、收入百亿元的“双百”目标。

  2.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预计总投资人民币12.5亿元,分三期进行建设,项目一期力争在2021年年底开工。

  (二)政府为项目提供支持

  政府在项目新增用地、项目审批等事项在法律法规及政策框架内给予公司支持。

  (三)期限

  投资协议书有效期为五年。

  (四)生效

  投资协议书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十四五规划的目标为销量百万台、收入百亿元,结合厂区搬迁、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程动力系统研究院”落户公司等事项,公司新基地建设将成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重要支撑。新基地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成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商用车动力总成及中高端乘用车动力总成(2.0L及以上排量汽油机)基地、新能源动力系统基地、高水平制造基地,因此新基地建设将为公司长远发展带来有利的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投资协议书》为相关事项的原则约定,《投资协议书》中的投资项目涉及立项、规划许可、建设施工等事项,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 公司新基地建设周期较长,面临市场、宏观经济形势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30日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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