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翟凌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志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仪平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翟凌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志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仪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翟凌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志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仪平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21-030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21-032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 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无门店变动及增减情况
一、2021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分类中的华东不含江苏、山东、安徽、上海地区)
(三)百货行业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2021年第三季度门店信息
报告期末已开业门店分布情况与2021年半年报中相关披露信息相同,尚无变化。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21-031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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