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0月30日 04:30 证券时报

原标题: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潘吉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正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正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潘吉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正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正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潘吉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正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正

  (二)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福环保”)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将募投项目“山东生产基地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2月,“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2年12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8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6.1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34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5,712.0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8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

  三、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3年12月,“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基地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12月。

  (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原因

  1、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受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速度加快及国六标准的实施对部分产品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使生产工艺整合所需时间较长,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于2020年10月延长建设期至2021年11月。在延长期内,由于国六产品工艺要求更加严苛,对于设备选型、调试及改进要求等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未能在延长期内完成采购。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最新的自动化设备,以及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持续改造升级需求,公司修改设备方案,以避免上述不利因素对项目进度的进一步影响,过综合评估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在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用途和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将“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建设周期延长至2023年12月。

  2、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基地项目

  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基地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24个月,于2021年11月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1年10月,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已投入生产并实现有效产能,但一方面由于疫情的持续,项目建设进度受到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国六用DPF产品工艺要求,特别是烧成工序时间较国五产品调整较大,质量要求更高,原计划的设备及烧成窑炉技术性能必须进行相关调整。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通过综合评估分析,基于审慎原则,拟在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用途和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2年12月。

  四、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基地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投项目建设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一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2、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和经营发展现状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2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人民币4,6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增资概述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6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奥福”)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重庆奥福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至人民币7,600万元。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630492777X2

  住所:重庆市荣昌区广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孟宪平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2日

  营业期限:2014年至永久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蜂窝陶瓷,蜂窝陶瓷载体、精密陶瓷、填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重庆奥福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的: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增资后对公司影响

  本次增资后,重庆奥福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7,6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有利于重庆奥福加快产能建设,促进公司整体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

  加快产能建设,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39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000,000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19年10月,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福环保”)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884号批复文件,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并于2019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共计1,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939%,共涉及1名股东,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1年11月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本为77,283,584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配售对象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就股份上市流通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本次获配股数为100万股,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本公司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所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无其他特别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1)奥福环保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奥福环保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奥福环保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奥福环保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奥福环保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000,000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8日。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明细清单

  ■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六、上网公告附件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0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及未来发展需要,确保武雄晖先生更好的履行总经理职责,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潘洁羽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潘洁羽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2期科创板董事会秘书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了解及客观判断,同意董事会聘任潘洁羽女士为董事会秘书,潘洁羽女士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要求;本次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潘洁羽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4-4260688

  电子邮箱:shandongaofu@aofuchina.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花园大街东路北奥福环保东厂区

  潘洁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

  潘洁羽女士,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环境工程专业,获得理学学士学位。2017年12月至2020年10月历任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员、总经理助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潘洁羽女士未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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