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朱振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雪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雪元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朱振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雪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雪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朱振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雪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雪元
(二)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1-057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易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1-058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汪凤鸿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汪凤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汪凤鸿先生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联系方式
电话:0512-62886165 传真:0512-62886221
邮箱:ir@beiren-tech.com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青丘巷1号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
汪凤鸿先生简历
汪凤鸿,男,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本科,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2011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职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任职于大连华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法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6月入职公司,负责证券事务相关工作。
汪凤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汪凤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汪凤鸿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1-056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苏北人”或“发行人”)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5,500,000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公司首发前,相关股东最后一次增资入股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8年11月9日)起36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9日。
一、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2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34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1,734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19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公司首发前,相关股东最后一次增资入股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8年11月9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5,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6872%,股东数量为4名,自2021年11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所持股份承诺如下:
(一)股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本承诺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5,270,808股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人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最后一次增资入股发行人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8年11月9日)起36个月孰长为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351,387股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本承诺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80,000股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人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最后一次增资入股发行人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8年11月9日)起36个月孰长为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3,148,613股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原点正则贰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本承诺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2,100,000股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100,000股股份(2018年9月25日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振友处受让),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所持发行人100,000股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本承诺人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最后一次增资入股发行人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8年11月9日)起36个月孰长为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1,000,000股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股东上海道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1、本承诺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1,000,000股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人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最后一次增资入股发行人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8年11月9日)起36个月孰长为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1,000,000股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江苏北人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江苏北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江苏北人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江苏北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5,500,000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公司首发前,相关股东最后一次增资入股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8年11月9日)起3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1:苏州工业园区原点正则贰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00,000股限售股数量在《招股书》中承诺,该部分受让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2018年9月25日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振友处受让)为限锁定所致。承诺内容详见本公告“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