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0月30日 04:30 证券时报

原标题: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邓喜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培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邓喜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培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调整情况说明: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会计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自2018年5月1日起税率为16%,自2019年4月1日起税率为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收到软件(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17,840,296.15元。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软件(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52,520,315.99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增值税退税所得确认为其他收益并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在制定2021年度财务预算及业绩目标过程中,已预计全年软件退税因素对 2021年度业绩的影响,上述因素不影响公司2021年度业绩目标。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龙石化”)签订的“15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及6万吨/年丁苯橡胶装置后处理脱水干燥系统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7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3、法定代表人:宋建波

  4、注册资本:壹佰贰拾亿元整

  5、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的批发零售;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物流代理;设备、房屋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除外);贸易咨询、广告业务;危险废物、废水处置;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技术、工艺、产品的研发、设计、实验、检测、检验、分析及其技术推广、转让、咨询、服务。

  6、博实股份与裕龙石化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博实股份与裕龙石化未签订同类合同。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裕龙石化为民企控股、国企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投资建设的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是山东省产业蝶变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工程,一期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正在加速建设中。裕龙石化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15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及6万吨/年丁苯橡胶装置后处理脱水干燥系统(含嵌入式软件)。

  2、合同金额:(人民币)伍仟柒佰万元整。

  3、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4、合同日期:近期合同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公司及客户履行签字及盖章流程,公司近日收到经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

  5、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卖方收到买方预付款之日起,8 个月内货物到项目现场。

  6、结算方式:根据卖方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买方分阶段支付给卖方预付款及相应阶段款项。

  7、主要违约责任

  因卖方原因,卖方未完全按技术协议约定时间递交相关技术文件、合同执行动态等,每逾期1日,处罚金3000元,如逾期超过45日,卖方承担合同总价款 2%的违约金。卖方未完全按合同约定提交资料,或因资料不全买方不能按时接货而导致交货延迟的,卖方应按合同相关条款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卖方资料不全而买方先行接货、验收的,不免除或减轻卖方提交资料的责任。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为公司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产品销售合同,博实股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的能力。

  2、上述合同不含税金额为5,044.25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2.76%。由于相关设备需要用户根据现场条件进行验收,预计对公司2022或2023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3、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从本次合同签订至相关收入确认期间,不排除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或延期交付产品的可能,如出现此类风险,该项目将对公司对应的收入预期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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