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0月30日 04:30 证券时报

原标题: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85 证券简称:格力地产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鲁君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锡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剑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三、四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第三次回购和第四次回购的股份用途调整为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且,该议案已经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8月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了上述回购的股份116,404,534股,公司股本变更为1,944,686,896股,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玖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比例由原来的41.11%被动增加为43.57%。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5月29日、8月9日、8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临2021-028、临2021-033、临2021-034)。

  2、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科华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转来的《SDV20210578(2018.6.8)争议仲裁案仲裁通知》及其附件《仲裁申请书》(落款时间为 2021年7月5日)、《申请人关于变更仲裁请求的申请》(落款时间为2021年7月9日)等文件,申请人彭年才、李明、苗保刚、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其与科华生物于2018年6月8日签订的《投资协议书》所引起的争议提起了仲裁。2021年8月30日,公司接到科华生物通知,科华生物按照仲裁规则和相关适用法律,就上述仲裁案件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贸仲委”)提出仲裁反请求,该案件已被上海贸仲委受理,尚未开庭。主要内容及进展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4日、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临2021-030、临2021-039)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鲁君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锡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剑声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鲁君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锡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剑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鲁君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锡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剑声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1-042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51272、188259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21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袁彬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能超过六年。袁彬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对袁彬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会推荐王亚康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鲁君四先生、刘泽红女士、林强先生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王亚康先生简历:

  王亚康先生,1953年出生,执业律师。1993年10月至1994年4月在珠海市律师事务所作为专职律师执业,1994年5月至1998年9月在珠海市大公律师事务所执业,1998年10月至2006年3月在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执业,2006年3月至今在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执业。在律师执业期间,曾担任珠海市第三届、第四届律师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等职务。

  王亚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1-043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51272、188259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21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

  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鲁君四先生、刘泽红女士、林强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1、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宜,我们认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推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未来经营管理的需要。

  5、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由于业务需要,拟增加2021年度部分类别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相关额度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鲁君四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景乐路38号

  成立日期: 1987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商业批发零售;免税烟草制品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酒类的批发;食品的批发兼零售;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在珠海市免税商场内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

  股东: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末,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免税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444,389.27万元,净资产为337,717.53万元。

  公司董事长鲁君四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长,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与免税集团在2020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中,免税集团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免税集团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2、关联方名称: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康伟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珠海市吉大路8号

  成立日期:1995年8月7日

  经营范围:商业批发和零售、定型包装食品零售、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零售、物业管理、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国营外币免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20年末,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5,171.09万元,净资产为15,263.16万元。

  公司董事长鲁君四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长,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与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在2020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中,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3、关联方名称:珠海海天国际贸易展览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法定代表人:康伟文

  注册资本:15,500万元

  住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228号

  成立日期:1988年4月2日

  经营范围:承办各种类型展览及经营与展览有关的广告业务和技术交流,本公司进出口商品内销业务,金银首饰;货运代理;自有物业出租;项目投资;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按[97]外经贸政审函字第1028号文经营),珠海经济特区内自用钢材、胶合板的进口。批发、零售:化妆品、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餐饮;网上电子商务(不得从事电信增值、金融业务);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末,珠海海天国际贸易展览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2,501.18万元,净资产为11,067.70万元。

  公司董事长鲁君四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长,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与珠海海天国际贸易展览集团有限公司在2020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中,珠海海天国际贸易展览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珠海海天国际贸易展览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4、关联方名称:珠海汇真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练达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珠海市横琴镇银河街1号三楼301房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8日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平台,跨境电商,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服务,代理报关业务、代理报检业务,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旅游信息咨询,商业活动的策划与组织,食品生产加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商务咨询、教育咨询,展览展示服务,化妆品、日用品、妇婴用品、家用电器、烟酒类、冰鲜肉类、生鲜果蔬、定型包装食品、电子数码、纺织品、针织品、家具、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通信设备、金属材料、金银首饰、工艺美术品、保健食品的零售与批发,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外广告,酒吧餐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大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国营外币免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20年末,珠海汇真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221.60万元,净资产为4,016.54万元。

  公司董事长鲁君四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长,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珠海汇真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5、关联方名称:恒超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港元

  住所:FLAT/RM 2109-2110, 21/F, WEST TOWER, SHUN TAK CENTRE, 168-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K

  业务性质:进出口贸易

  股东: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末,恒超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67,639.18万元,净资产为61,220.29万元。

  公司董事长鲁君四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长,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与恒超发展有限公司在2020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中,恒超发展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恒超发展有限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阶段,参考行业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也不会严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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