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08月17日 02:41 证券时报

原标题: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综合当期公司主营产品之一的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市场行情、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决定自3月29日起,在原价格基础上,对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二元系列产品的国内销售报价上调1000元人民币/吨。公司将密切跟踪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价格的走势及供需情况变化,及时做好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产品的调价工作。本次公司部分主营产品销售价格上调预计对公司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3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0,5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0834.65万股)的0.23%,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2月4日。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94元/股。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8,346,500股变更为 108,336,000股。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洪嵩科技增资1,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洪嵩科技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1,500万元。

  (四)为抓住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市场机遇,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和营销网络,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特殊性进一步加大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吧,报告期内,公司在海南设立全资子公司洪汇(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万元),以更好地开展市场拓展工作。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项梁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8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8月16日在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副董事长陆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项梁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60)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并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1)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9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8月16日在公司综合楼30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专成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公司终止募投项目之“年产6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一一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1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8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9.52元,截至2016年6月24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57,0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8,54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8,500,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6]B09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开设了二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分别为: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梅村支行,账号:84040154740003148;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厚桥支行,账号:651001040008534;

  2016年7月10日,公司与东兴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因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已建设完毕,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对该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进行了销户,并将结余资金 622.27 元(利息)转入年产 6 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一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梅村支行,账号 84040154740003148)中。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相应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1年6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020年9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10,000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2021年06月 30日,尚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1,590.94万元为“年产6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一一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中已投入使用的部分产能实现的净利润。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更。

  基于当前市场状况及未来一段时期内水性产品相关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合理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故终止 “年产6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一一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6日、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6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一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0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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