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年05月28日 00:30 证券日报

原标题: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1-51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证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18日下午1: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9:15至2021年6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根据深交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七)《2021年经营计划》;

  (八)《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十)《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十一)《关于拟转让公司持有的三家商混合资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大会审议事项之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26日、2021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转让公司持有的三家商混合资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八)、(十一)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此外,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已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传真登记、信函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请注明“高新发展202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并致电028-85184100予以确认)。

  股东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帐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1年6月10日和6月11日9:30至16: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30316 (028)85184100

  传真:(028)85184099

  联系人:张涵洁、叶超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28。

  2、投票简称:“高新投票”。

  3、填表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2021年6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对于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盖法人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1-5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公司持有的三家商混

  合资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将资源和精力聚焦主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按国有企业监管规定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绿建)29%股权以1,492.88万元价格转让给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建设)、倍特绿建22%股权以1,132.53万元价格转让给成都空港产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产城),参股子公司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绿建)29%股权以1,841.50万元价格转让给高投建设,以及参股子公司成都市西建三岔湖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建建材)29%股权以1,487.35万元价格转让给高投建设。

  上述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由于本次交易受让方高投建设、空港产城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的下属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任正先生、李小波先生、冯东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倍特绿建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转让持有的上述三家商混合资公司全部股权有利于将资源和精力集中投入公司建筑业和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主营业务,聚焦主业发展,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净回笼资金约5,900万元;本次交易对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较小,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的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为准。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倍特绿建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高投建设

  1、名称: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

  4、主要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

  5、法定代表人:任正

  6、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32384847A

  8、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工业地产、科技地产开发建设和经营、房地产综合开发、园林绿化、工程承包、建设项目管理、物业管理、工程监理、代办拆迁、投资咨询及管理。(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

  9、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投建设为高投集团全资子公司。

  10、公司与高投建设存在关联关系,高投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11、履约能力:高投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12、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是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综合开发等。

  1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空港产城

  1、名称:成都空港产城实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88号1栋13层13号

  4、主要办公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88号1栋13层13号

  5、法定代表人:张光明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TFCW6Y

  8、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土地整理;工程项目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设计及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停车场管理服务;船舶租赁;汽车租赁;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工程机械、电力设备、矿产品、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成品油)、沥青、计算机软硬件、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劳动防护用品、润滑油、消防器材、农产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管材管件、电子产品、煤炭、钢材、贵金属、林产品(不含野生植物)、汽车、水产品、农副产品、食品(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化肥、饲料;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供应链管理;贸易经纪与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和禁止类、不含化工产品);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空港产城为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高投集团全资子公司。

  10、公司与空港产城存在关联关系,空港产城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11、履约能力:空港产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12、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是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

  1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成都高新区芦葭镇芦新街8、10号

  3、法定代表人:代付全

  4、注册资本及实缴出资情况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3JHAG5D

  6、成立时间:2020年3月20日

  7、经营范围:生产(另择场地或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商品混凝土;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矿山工程设计、施工;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再生物资回收(另择场地经营)(不含危险品、机动车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不在三环路内设点经营)。(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倍特绿建股东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放弃本次倍特绿建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空港产城放弃本次倍特绿建29%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9、倍特绿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不存在为倍特绿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以及其他倍特绿建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10、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标的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倍特绿建尚处于前期投资建设中,尚未开始经营。

  (二)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成都高新区新民乡幸福路(新民家园)35幢A1层

  3、法定代表人:陈中

  4、注册资本及实缴出资情况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3LMC018

  6、成立时间:2019年4月9日

  7、经营范围:生产(另择场地或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商品混凝土;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矿山工程设计、施工;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再生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品、机动车及废弃电子产品处理)。(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空港绿建股东成都空港产城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放弃本次空港绿建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9、空港绿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不存在为空港绿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以及其他空港绿建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10、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标的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空港绿建已投资建设完毕,并已开始运营和产生收入。

  (三)成都市西建三岔湖建材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成都高新区新民乡幸福路(新民家园)35幢A1—4层

  3、法定代表人:阳彦涛

  4、注册资本及实缴出资情况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3FR3Y3G

  6、成立时间:2020年3月26日

  7、经营范围:生产(另择场地或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商品混凝土;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矿山工程设计、施工;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再生物资回收(另择场地经营)(不含危险品、机动车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不在三环路内设点经营)。(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西建建材股东成都空港产城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放弃本次西建建材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9、西建建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不存在为西建建材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以及其他西建建材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10、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标的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西建建材尚处于前期投资建设中,尚未开始经营。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倍特绿建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3)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鉴于倍特绿建未开始运营,尚处于前期投资建设中,其未来收益和风险不能合理预测,因此在评估中不宜采用收益法而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4)评估结论:倍特绿建的资产总额账面值为5,200.63万元,评估值为5,321.60万元,评估增值额为120.97万元,增值幅度为2.33%;负债总额账面值为1,666.63万元,评估值为1,666.63万元,无评估增减值;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3,534.0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654.97万元,评估增值额为120.97万元,增值幅度为3.42%。

  2、交易价格

  经交易各方协商,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1]195号)中给出的评估价值3,654.97万元为定价依据,结合倍特绿建尚在前期投资建设和公司在倍特绿建实际出资比例的情况,确定公司转让给高投建设的倍特绿建29%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492.88万元,转让给空港产城的倍特绿建22%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132.53万元。

  (二)空港绿建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3)评估方法:收益法

  空港绿建近一年来,营业收入来源真实合理,其获利能力从近一年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可以合理预测,因此,空港绿建的整体获利能力所带来的预期收益能够用货币衡量,在评估中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4)评估结论:空港绿建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5,097.18万元,评估值为6,350.00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1,252.82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24.58%。

  2、交易价格

  经交易双方协商,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1]196号)中给出的评估价值6,350.00万元为定价依据,确定公司转让给高投建设的空港绿建29%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841.50万元。

  (三)西建建材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3)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鉴于西建建材未开始运营,尚处于前期投资建设中,其未来收益和风险不能合理预测,因此在评估中不宜采用收益法而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4)评估结论:西建建材的资产总额账面值为5,046.16万元,评估值为5,200.94万元,评估增值额为154.78万元,增值幅度为3.07%;负债总额账面值为1,097.91万元,评估值为1,097.91万元,无评估增减值;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3,948.25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4,103.03万元,评估增值额为154.78万元,增值幅度为3.92%。

  2、交易价格

  经交易双方协商,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成都市西建三岔湖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1]197号)中给出的评估价值4,103.03万元为定价依据,结合西建建材尚在前期投资建设和公司在西建建材实际出资比例的情况,确定公司转让给高投建设的西建建材29%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487.35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六、关联交易方案和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方案详见本公告一、关联交易概述和五、关联交易 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相关交易协议尚未签署。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不涉及土地租赁、债权债务转移及人员安置等情况。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今日公告的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高投建设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7,144.22万元,公司与空港产城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出具了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将资源和精力集中投入主营业务建筑业和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聚焦主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十、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转让持有的三家商混合资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转让持有的三家商混合资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1-49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4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任正、李小波、冯东、申书龙、杨砚琪、黄明、李越冬、辜明安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任正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公司持有的三家商混合资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任正先生、李小波先生、冯东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转让公司持有的三家商混合资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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