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1】216号),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股票种类、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ST信威
3、股票代码:600485
4、摘牌日期:2021年6月1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因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2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8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7.11亿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1条、第14.3.3条和第14.3.16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本所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并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25条等规定,本所在公告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27条、第14.3.28条等规定,你公司应当立即准备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的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将尽快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四、公司股票无退市整理期的相关说明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并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五、终止上市后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10-62802618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7号楼信威大厦
六、摘牌日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25条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2021年6月1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于2021年6月1日终止上市。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2021-027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摘牌后转入股转系统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5月25日,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1】216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安排,公司股票将在2021年6月1日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一、终止上市后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安排
1、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股转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股东需在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其股票方可在股转系统进行挂牌转让。股东可到公司聘请的代办机构或其他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代办机构办理股份重新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27条、第14.3.28条等规定,预计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开始在股转系统挂牌转让。
3、公司正在推进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代办机构的聘请工作,待代办机构选定后,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二、终止上市后的联系方式
1、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10-62802618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7号楼信威大厦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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