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1年4月8日起增加第一创业为银华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银华MSCI,扩位证券简称:MSCI中国指数ETF,基金代码:512380)、银华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光伏50,扩位证券简称:光伏50ETF,基金代码:516880)、银华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沪港深,扩位证券简称:沪港深500ETF,基金代码:517000)、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央企ETF,基金代码:159959)、银华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深100P,基金代码:159969)、银华中证研发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新ETF,基金代码:159987)、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小盘价值,基金代码:159990)、银华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5GETF,基金代码:159994)、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新药,基金代码:159992)、银华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农业50,基金代码:159827)、银华中证影视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影视ETF,基金代码:159855)、银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券商ETF,基金代码:159842)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
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公告就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0286)和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0986)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进行限制,即自2021年4月8日起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若超过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有权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有权确认失败。针对单笔申购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敬请投资者留意。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
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
最低保有份额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4月8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34,场内简称:银华鑫锐)、银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501022,场内简称:银华鑫盛,扩位证券简称:银华鑫盛LOF)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上述基金代理销售机构对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代理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公司直销中心对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相关业务规定。
2、上述基金代理销售机构设置的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但可以等于或高于该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
3、本次调整仅对上述基金的场外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外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进行调整。
4、本次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