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3月15日 01:04 证券日报

原标题: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2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3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应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2021年经营目标、及战略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适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五)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七)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了认真评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九)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在 2020 年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18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目标、考核体系以及相关岗位职责等并参考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标准,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薪酬标准

  (一) 董事薪酬

  1.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7万元(税前),按半年度发放。

  2. 非独立董事

  (1) 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 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董事津贴。

  (二) 监事薪酬

  1. 职工代表监事及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绩效,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 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监事津贴。

  (三)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标准考核后领取薪酬。

  二、 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市场行业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经营实际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能力及绩效,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薪酬执行

  (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15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元现金股利(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4,034,345.35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7,110,128.81元。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元现金股利(含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61% 。2020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总额。如后续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0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例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现阶段经营、长远持续发展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一)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科威尔是一家专注于测试电源行业的综合测试设备供应商,为客户提供测试电源和基于测试电源的测试系统解决方案。坚持自主创新,依托电力电子技术平台,融合软件仿真算法与测控技术,为众多行业提供专业、可靠、高性能测试电源和系统。

  测试电源主要应用在航空航天、船舶、轨道交通、家用电器、网络通信、医疗设备、智能制造、工业机电等众多行业领域,近年来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发电、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等战略新兴产业。公司测试电源产品目前主要服务于新能源发电、电动车辆、燃料电池和功率半导体等工业领域。在后续的经营过程中,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在测试电源领域的行业地位,保持市场份额增长,同时紧盯行业技术前沿,紧密围绕客户需求,推动产品向高精度、高响应速度、高效率、高稳定性、智能化应用等方向发展。

  (二) 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测试电源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围绕测试电源领域在技术、市场等方面布局,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海内外市场推广、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公司努力扩大营业规模的同时,重视研发投入,希望增强核心技术竞争优势,不断扩大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

  (三) 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48.0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03.4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2.32%。2020年度主要受新冠疫情和下游政策的影响,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有所下滑,考虑2020年新冠疫情的宏观环境不确定性影响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留存足额资金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等需求,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四)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提出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研发投入、市场开拓等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满足公司研发支出、市场推广支出以及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16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尔”或“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 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 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二、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 专项意见

  1、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14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威尔”)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4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7.9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88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924.8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8,955.1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230Z017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0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90.73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0.7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8,664.46万元,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48,000.0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减支付银行手续费净额372.5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1,037.02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9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90.7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项目先前投入及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为48,000.00万元,其余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科威尔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认为:科威尔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科威尔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威尔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威尔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报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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