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1-003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风险详见本公告“四、风险提示”,其他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重大诉讼风险
公司及控股股东刘群所涉诉讼案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8日、2019年12月6日、2020年3月23日、2020年3月27日、2021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及相关人员起诉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关于收到变更起诉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关于公司提交《上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关于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及控股股东已提起上诉,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3、其他风险警示
因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金触发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自2019年6月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请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0年6月16日,刘群占用资金本金已偿还完毕。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控股股东刘群占用资金利息为15,512,720.35元。因刘群目前所涉诉讼案件处于二审上诉阶段,名下资产已被冻结,暂无可动用资金偿还资金占用利息。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后续情况,并积极督促刘群尽快偿还资金占用利息。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争取尽早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4、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向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51%的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12月11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国资管理规定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的相关要求,完成本次交易的评估备案及相关审批手续以及完成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审批。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审议批准及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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