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0年11月12日 05:3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何帆先生、副总经理邹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号),持有公司21,388,904股(占公司总股本5.7294%)的股东何帆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9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294%;持有公司8,331,701股(占公司总股本2.2318%)的副总经理邹勇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82,925股,占公司总股本0.5579%。(窗口期不减持)

  鉴于上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份计划的时间已过半,何帆先生及邹勇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何帆先生及邹勇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何帆先生及邹勇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何帆先生、邹勇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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