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1,730,112股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1月1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年4月7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4号),同意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贝尔”)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735,400股,并于2020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86,941,6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8,479,26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8,462,33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93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六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730,11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9255%,具体详见公司2020 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吉贝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730,112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0 年11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六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各配售对象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吉贝尔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吉贝尔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为1,730,112股;
(二)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 年11月1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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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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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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