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2020年11月06日 05:3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或“渤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高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广州江高支行”或“中国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天津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欧派”)委托渤海银行理财20,000万元、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派家居”)委托中国银行理财8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渤海银行(FG20037)号封闭式固定收益类净值型理财产品、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006090F】(机构客户)、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006185F】(机构客户)

  ●委托理财期限:渤海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2020年10月16日--2021年4月15日共181天、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分别为2020年10月26日--2021年1月29日共95天、2020年11月6日--2021年1月8日共63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0年至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至2021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欧派家居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5)和《欧派家居关于确定2020年至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渤海银行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

  2、中国银行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对委托理财额度及委托理财品种严格控制按照董事会决议审批内容进行。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严格按照上交所信息披露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委托理财业务进行前,公司财务中心需对金融机构及其发行产品进行事前预审,确认入围的银行资质条件,对所有入围银行产品报价及风险水平优中选优,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实施。

  5、公司财务中心以时间单位跟踪每一笔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定期向总经理汇报结构性存款业务情况,并报送董事会备案。

  6、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7、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结构性存款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渤海银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

  2、中国银行广州江高支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中国银行委托理财产品资金投向

  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衍生品挂钩。投资期内,中国银行按收益法对本结构性存款内嵌期权价格进行估值。

  2、渤海银行委托理财产品资金投向

  本理财产品项下募集的理财资金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资产或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1) 固定收益类:现金、存款、货币基金、质押式回购、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基金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

  (2) 权益类:结构化证券投资计划优先级份额、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型ETF、可分离债、可交换债、可转换债、定向增发和其他权益类资产;

  (3) 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履行了内部审核的程序,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董事会决议要求,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渤海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为:HK09668。

  (二)中国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为:601988。

  (三)上述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理财受托方并非为本次交易专设。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462,203.25万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2.72%,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9.54%,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比例为5.74%。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使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0年至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至2021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欧派家居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5)和《欧派家居关于确定2020年至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情况

  ■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2019年9月27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将2019-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3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万元,具体详见《欧派家居关于调整2019-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0)、《欧派家居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3)和《欧派家居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8)。表内最近12个月内单日(2019年12月23日)最高投入金额为426,000万元。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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