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在11月4日晚间,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蚂蚁集团暂缓上市答记者问时表示,避免蚂蚁集团在监管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仓促上市,是对投资者和市场负责任的做法,体现了敬畏市场、敬畏法治的精神。相信这一决定将有利于资本市场长远发展,有利于增强境内外投资者的信任和信心。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约谈和近期金融科技监管环境的变化,可能对蚂蚁集团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属于上市前发生的重大事项。本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透明准确披露信息,切实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的原则,上交所依据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作出了暂缓蚂蚁集团上市的决定。中国证监会支持上交所依法依规做出的决定。
事实上,自暂缓上市相关公告发布后,金融科技监管环境如何影响金融科技公司成为市场讨论的热点。
从展业的监管政策层面看,11月2日,银保监会官网显示,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认为,网络小贷新规对联合贷款模式实施了有力约束。蚂蚁集团的收入支柱来源于微贷科技平台,而微贷科技平台的规模得益于“联合贷款”模式。网络小贷新规出台后,蚂蚁集团需要重新评估业务,并按照规定向监管和公众进行披露。
技术创新不是为了规避监管,而是为了更好服务百姓、服务实体经济。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尚福林在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表示,金融科技本质上是一种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活动。无论叫金融科技还是科技金融,始终不能忘记金融属性,不能违背金融运行的基本规律,否则必然会受到市场的惩罚。这样的教训比比皆是。前段时间的网络借贷、虚拟货币交易等活动,很多是披上了“金融科技”外衣的金融乱象,要坚决加以整治。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也认为,衡量金融创新的标准,在于金融创新的出发点是否是服务实体经济和增进社会普惠。历史上、实践中,违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本质命题,聚焦监管体系套利的“伪创新”俯拾皆是,如导致次贷危机的住房抵押次级贷款证券化产品。
新问题、新挑战也考验着监管智慧。
“为了防范金融创新可能引发的风险而跟进监管,这是必须的,也是监管层的使命。金融监管是鼓励并包容金融创新的,这是不断提高金融效率的有效举措。”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从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也是如此,创新与监管会形成一种相互追赶、相互适应、相互促进的状态。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安辉表示,监管部门只有通过在监管过程中不断地认知和调整对创新产品的监管策略,才能更好地实现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而这也推演了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创新-监管-再创新-再监管”螺旋上升的过程。
事实上,在10月3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的专题会议上,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关系就已被提及。会议指出,当前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快速发展,必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既要鼓励创新、弘扬企业家精神,也要加强监管,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
苏筱芮认为,金融委的专题会议说明了金融创新是有前提条件、是有基本任务的,那就是要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
当前,对于蚂蚁集团未来的上市之路,市场还难有定论。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认为,对于蚂蚁集团来说,暂缓上市其实不是坏事,这对于推动公司更加审慎经营,学会在新环境下行事从而实现更好地发展,规避潜在的风险都有着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王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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