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5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晓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国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国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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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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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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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与销售,公司煤炭品种为老年褐煤,变质程度低,为优质动力褐煤和区域内较好的取暖用煤,多用于发电、生产、取暖及民用。
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5亿元,同比减少16.99%%;实现净利润-2.28亿元,同比减少32.3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4亿元,同比增加167.27%。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7.87亿元,比年初减少1.20%;净资产36.30亿元,比年初减少5.58%。
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亏主要源于非经常性损益:本期确认去产能奖补资金收入3,059.1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673.5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二是代销平庄煤业煤款收支净额本期未支付。
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06.17元/吨,与上年同期308.37元/吨相比下跌2.20元/吨,下跌幅度0.71%;煤炭销售数量为367.26万吨,与上年同期416.02万吨相比减少48.76万吨,下降幅度11.72%。煤炭销售结构为:电煤占23.81%,市场煤26.53%,地销煤占49.66%。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未履行完毕的资产注入承诺情况
目前,尚未履行的资产注入承诺事项共分为三部分,一是平庄煤业重组草原兴发时,发行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二是国电集团收购平庄煤业时,收购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三是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合并时,收购报告书中所作承诺。详情请见“第三节、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1、元宝山露天煤矿资产注入承诺
(1)元宝山露天煤矿资产现状
元宝山露天煤矿位于赤峰市元宝山镇,核定产能1,200万吨/年,开采工艺采用综合开采工艺,所采煤种主要是老年褐煤,发热量3,000-4,000卡/克,硫分为1-1.6%。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190,094.54万元,地质保有储量35,507.53万吨,可采储量20,710.05万吨。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18,081.00万元,净利润63,393.44万元,产量907.75万吨。
(2)尚未注入的原因
1)平投公司费用问题
2008年5月,平庄煤业原出资人赤峰市经济委员会向国电集团转让了所持平庄煤业51%的股份,同时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原平庄煤业进行了主辅分离,成立了赤峰市经济委员会直属企业赤峰平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投公司”)。平投公司承担原平庄煤业辅业管理职能,管理平庄煤业所剥离的非主业资产、非主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内退人员。其费用由双方每年核定一次,费用来源为国家政策性补贴、土地租金、平投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其他收益、平庄煤业的分红等,以上各项外仍有不足部分,由平庄煤业负责支付。平庄煤业是一个有着六十年历史的老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了企业办社会、人员多、社会负担重的情况。由于所剥离的非主业资产无盈利能力,平庄煤业对平投公司费用补助支出数额较大。平庄煤业所属其他非剥离单位也存在费用较高,需由煤炭生产单位利润进行补偿的情况。
目前,元宝山露天矿盈利多用于弥补平庄煤业内部单位及平投公司费用支出。平庄煤业近四年盈利情况及支付平投公司费用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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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接续困难问题
元宝山露天矿目前面临着生产难以接续的问题。赤峰市境内的英金河与元宝山露天煤矿矿田重叠,自1973年矿山筹建之初,英金河改河工程便绘入了元宝山露天矿的发展蓝图之中。经赤峰市水利局批准,该矿于2013年末实施完成了英金河临时改河工程,临时改河全长4.04km,缓解了当时矿山生产接续矛盾。根据长远规划,为彻底消除矿山采剥工程发展的障碍,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该矿计划于2020年实施英金河永久改河,改河工程涉及核准立项、征地、设计审批及工程施工等工作,程序繁杂、推进难度大。在改河工程完工前,元宝山露天矿将面临生产难以接续的难题。英金河改河工程预计投入约25亿元,将导致元宝山露天矿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该工程已完成核准立项,目前正在开展征地工作。
2、白音华露天煤矿资产注入承诺
(1)白音华露天煤矿资产现状
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音华煤业公司”)为平庄煤业全资子公司,其所属白音华露天煤矿位于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彦花镇,核定产能700万吨/年(目前正在办理1,200万吨/年产能核增手续),所采煤种主要是老年褐煤,发热量2,800-3,800卡/克,硫分为0.4-0.6%。截止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364,843.27万元,净资产39,301.35万元,地质保有储量78,016.18万吨,可采储量53,270.05万吨。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44,963.06万元,净利润1,407.20万元,产量253.75万吨。
自2014年6月26日规范承诺后至今,关于白音华露天煤矿注入完成的工作如下:
1)2014年8月工程完工。联合试生产达到设计能力,安全、环保、水保、消防、职业病危害、档案等设施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单项工程通过质量认证;
2)2015年11月20日,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的项目竣工验收;
3)2016年1月28日,通过内蒙古煤炭工业局生产能力公示,正式移交生产。
4)2016年3月启动入矿铁路建设,2019年12月,工程竣工通车。
(2)尚未注入的原因
1)采矿权属不完整问题
2003年平庄煤业支付2,700多万元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旗经贸委购得白音华煤矿成立了白音华煤业公司,该公司为平庄煤业全资子公司。购买时该矿储量为360万吨,矿产权属在白音华煤业公司名下。2004年平庄煤业通过委托勘探部门对白音华矿区进行勘探,取得地质勘察报告,勘探储量为7.38亿吨的大矿,进而由探矿权转变为采矿权,因此,该采矿权权属办理在平庄煤业名下。白音华煤业公司为平庄煤业独立子公司,但未拥有采矿权属,资产权属不完整。
2)生产接续困难问题
白音华露天煤矿同样因采场征地困难而面临生产接续问题,白音华露天煤矿采场上部边界现已推进至存量土地边界,生产接续情况十分紧张,短期内,虽然通过加强外委剥离管理,优化生产组织,合理规划剥离位置,加强有效部位剥离,也仅能维持减量生产。长期分析,若无法完成征地工作或先行用地工作,白音华公司采场煤量将无潜力可挖,生产工作将因无煤可采而受到严重影响。经测算征用土地需缴纳土地出让金、草原植被恢复费、耕地占用税、补偿费总计约27亿元,目前已发生费用7亿元,预计还需缴纳约20亿元。
2019年12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的意见》(内政发〔2018〕22号)的规定,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白音华煤矿整个矿业权范围内累计查明资源储量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价值白音华煤矿需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约23亿元,目前已缴纳4.6亿元。
3)产能核增尚未完成
目前,白音华露天煤矿核定产能仅为700万吨/年,按照核定产能生产,煤矿是亏损的。平庄煤业于2017年6月启动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核增1,200万吨/年项目,相关手续仍在办理之中,因白音华公司征地问题尚未解决,产能核增项目短期内很难完成。
3、资产注入承诺后续计划
针对资产注入障碍等问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正在积极研究解决,待条件具备后,公司将及时启动收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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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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