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2020年10月31日 03:13 证券时报

原标题: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78 公司简称:*ST宜生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壮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天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义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货币资金: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偿还有息债务所致。

  (2)应收票据: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与客户票据已结清所致。

  (3)其他应收款:增加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支付的其他往来及费用款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计入其他流动资产的待抵扣进项税金额减少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增加所致。

  (6)无形资产: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导致无形资产减少所致。

  (7)商誉: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导致商誉减少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发生的装修费等长期待摊费用减少所致。

  (9)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导致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所致。

  (10)应付票据: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支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导致应付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12)其他应付款:增加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导致与华达利公司其他应付款往来增加所致。

  (13)预计负债: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导致预计负债减少所致。

  (14)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所致。

  3.1.2 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营业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更导致华达利第2、3季度销售收入未纳入合并,同时受国内外市场变动影响,销售收入同比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随销售收入减少,成本同比减少所致。

  (3)税金及附加: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计提的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销售费用: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更导致华达利第2、3季度销售费用未纳入合并,同时随着销售收入的减少,运输费、广告展销费及销售服务费等销售业务费用相应减少所致。

  (5)研发费用: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受销售影响,相关产品研发项目投入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6)投资收益:增加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更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同比增加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增加所致。

  (9)资产处置收益: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0)营业外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除政府补助外的非经营性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对外捐赠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2)所得税费用: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1.3 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销售收入同比下降,导致销售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到的出口退税款同比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以及合并范围变更导致的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本息同比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字202016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于2020年5月23日、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24日、2020年8月24日、2020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二)公司于 2020年7月7日召开“15宜华01”、“15宜华02”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集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还本付息安排及增加增信措施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落实“15宜华01”、“15宜华02”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等6项议案。

  (三) 因全资子公司理想家居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理想家居”)下属公司华达利国际控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利”)无法偿还部分债务拟进行债务重组,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进入司法管理程序,新加坡高等法院指定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勤”)为华达利的司法管理人,接管其经营管理事务,处理其经营行为。此后,司法管理人德勤已将华达利下属公司的全部股权,以作价1亿美元出售给了金山资本私人有限公司。就德勤未经法院批准,单方面出售华达利下属公司股权的举措,理想家居正与新加坡当地代理律师进行沟通,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提交了诉讼申请,请求法院判决本次交易行为的无效。理想家居将积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ST宜生 公告编码:临2020-064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02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以电话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签署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ST宜生 公告编码:临2020-065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02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0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维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及编制过程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为1年,同意2020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23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ST宜生 公告编码:临2020-066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02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确保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经综合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为1年。

  (四)沟通情况:公司与前任会计师、前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不存在异议。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0329160G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亦平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0号同心大厦21层2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企业登记代理。

  执业资质: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上年总业务收入:5,613万元

  上年审计业务收入4,770万元

  上年证券业务收入:0元

  是否为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否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1月11日,事务所已建立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截至2020年7月份,已在全国设立23家分所,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政策、财务管理、项目承接与执行、执业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系统方面对各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能够为客户提供统一、标准、便捷的专业服务。

  2、人员信息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是朱亦平。目前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为833人,其中合伙人40名,最近一年净增加7人,注册会计师204人,最近一年净增加57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5人。

  3、业务规模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613万元,年末净资产金额为人民币144.63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0年7月15日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执行良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欧阳春竹,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9年起即在具有证券期货审计从业资格的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工作,历任部门经理和授薪合伙人,现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从业期间负责或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并购重组审计,有证券业服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签字会计师肖文,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2009年起即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审计从业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有证券业服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谌友良,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20多年,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工作,有证券业服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2020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230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庆军

  成立时间:2013年9月2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签字会计师在公司连续服务1年。

  (二)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确保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经综合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为1年。

  (三)沟通情况:公司与前任会计师、前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不存在异议。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综合评估,提议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2、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聘请2020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核查,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ST宜生 公告编码:临2020-067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02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公司主楼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5日

  至2020年11月16日

  投票时间为:自2020年11月15日15:00起至2020年11月16日15:00止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资料已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15:00至2020年11月16日(注:现场大会当天)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后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754-85741912

  (3)传 真:0754-85100797

  (4)联系人:刘伟宏、陈筱薇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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