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2020年10月31日 03:11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0-106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童朝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2020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447,880.84万元,同比下降4.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73.23万元,同比下降204.48%,主要原因是:1)受疫情和业务调整的影响,本报告期公司交易后服务收入同比下降54.03%,影响当期利润;2)公司主动推动线上看房和智慧案场等服务储备客户资源,积极整合渠道,发展扩大分销、直销业务规模,本报告期交易服务收入同比增长6.55%。

  (2)2020年1-9月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0.57%,主要原因是:1)金融服务业务持续严控风险、稳健放贷,本报告期贷款回收和放贷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5,079.64万元;2)受疫情影响,本报告期公司装修业务收到的业务暂收款同比减少19,781.55万元;3)本报告期公司收回合作诚意金同比增加9,500.00万元。

  2、资产负债表项目

  ■

  3、本报告期利润表项目

  ■

  4、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

  ■

  5、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 主营业务说明

  1、公司2020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42,251.11 万元,同比下降4.00%;

  (1)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板块划分:

  ■

  1)本期交易服务收入同比增长6.55%,主要是公司积极整合渠道,发展扩大分销、直销业务规模,本期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8.54%;2)本期交易后服务收入同比下降54.03%,主要是公司持续严控风险、稳健放贷,本期金融服务收入同比下降54.99%;受疫情影响,本期装修业务收入同比下降52.34%;3)本期资产管理服务收入同比下降5.05%,主要是受疫情和市场影响,公司资产投资服务收入减少所致。

  (2)主营业务收入按照收入的区域来源划分:

  ■

  1)本期华中及西南区域互联网+业务落地,交易服务收入保持增长,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50%;2)华南区域受疫情和业务调整影响,交易后服务收入减少,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64%;3)本期因受疫情和区域市场波动影响,交易服务收入减少,致使华东区域、华北区域及山东区域营业收入同比分别下降11.05%、3.99%和7.54%。

  2、公司目前累计已实现但未结算的代理销售额约3,586亿元,将在未来的3至9个月为公司带来约26.2亿元的代理费收入;其中属于公司100%控股子公司的未结算代理销售额约2,989亿元,将在未来的3至9个月为公司带来约21.1亿元的代理费收入;剩余部分为归属于山东世联、厦门立丹行、青岛荣置地、世联精工等的未结算代理销售额和未结算代理费。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 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494,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6.0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927,669.32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2. 截至2020年10月16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2,156,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873%,最高成交价为6.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42,937,129.8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五、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8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金额86,754.83万元以及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变更为投资长租公寓建设项目。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5,295.19万元,项目尚处于建设周期。

  七、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九、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十、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0-104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行”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6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3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0年10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1、5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公司将对上述49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883.44万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10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朱敏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2020年8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一)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拟注销2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996.70万份(其中已有56名激励对象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前辞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1,196万份)。

  公司终止实施《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与该次激励计划配套的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10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朱敏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0-105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行”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6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鸿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0年10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1、5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根据《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495名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883.44万份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合计1,883.44万份。

  《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10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2020年8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一)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拟注销2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996.70万份(其中已有56名激励对象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前辞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1,196万份)。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10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0-108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2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996.70万份(其中已有56名激励对象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前辞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1,196万份)。同时,与该次激励计划配套的相关文件一并终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8年7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7月1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24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7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7月31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于2018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9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向226名激励对象共授予5,996.7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30元/股。

  7、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基本情况

  鉴于2020年8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一)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之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拟注销2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996.70万份(其中已有56名激励对象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前辞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1,196万份)。

  同时,公司终止实施《激励计划》,与该次激励计划配套的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三、本次注销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办理相关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本次拟办理注销的股票期权为已向226名激励对象授予的5,996.7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已有56名激励对象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前辞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1,196万份),具体如下:

  ■

  四、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和注销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公司终止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终止后即失去法律效力,所有与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应终止执行。

  五、后续措施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承诺自本次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等员工的积极性。此外,公司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择机推出更全面、更符合公司实际的激励计划,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监事会意见

  鉴于2020年8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一)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拟注销2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996.70万份(其中已有56名激励对象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前辞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1,196万份)。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七、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2020年8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一)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拟注销2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996.70万份(其中已有56名激励对象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前辞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1,196万份)。

  公司终止实施《激励计划》,与该次激励计划配套的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且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终止已依法履行现阶段所需履行的程序;本次股票期权终止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股票期权终止事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0-107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8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2017年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9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7年9月15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于2017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年9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7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向721名激励对象共授予5,989.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95元/股。

  7、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1)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袁鸿昌、吴小薇被选举成为公司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22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激励对象尚未行权;(4)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7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105.66万份进行注销。公司已于2020年5月8日完成上述注销事宜。

  8、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1)5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49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883.44万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基本情况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5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40.40万份进行注销。

  2、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

  根据《激励计划》,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条件为: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43亿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为6,649,851,992.27元,不满足行权条件。根据《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将对本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涉及的43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743.0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1、5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49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883.44万份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合计1,883.44万份。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1、5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49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883.44万份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根据相关规定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合计1,883.44万份。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已依法履行相关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情况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依法有效存续造成影响。

  七、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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