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6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潮忠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瑞波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光喜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6.00%,主要系公司年初部分保证金本期用于付还相应的银行借款、承兑汇票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90.86%,原因是公司期末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较年初有所减少。
3、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4.22%,主要原因是部分商业承兑汇票本期到期托收或用于付还货款。
4、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12.19%,系公司本期收到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至期末尚未到期或未用于背书转让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的期末余额较年初分别减少92.54%、98.89%,主要原因是公司年初对外转让上海理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而不再将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期末余额因此不再包括该公司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69.47%,主要系期末子公司一年内到期的应收商业保理款增加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76.11%,主要系期末子公司一年后到期的应收商业保理款减少所致。
8、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56.35%,主要系公司本期因经营需要而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9、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46.55%,主要系本期兑付到期承兑汇票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41.71%,主要原因:(1)公司本期对外转让上海理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而不再将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期末余额因此不再包含该公司的应交税费;(2)部分子公司本期利润下降,期末应交税费有所减少。
11、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89.81%,主要系子公司作为资产服务机构参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而暂收的相关款项至期末尚未结清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14.68%,主要系子公司本期认购“江海证券-中铁十局-恒和信保理供应链金融第1期”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按照规定确认相应的负债所致。
13、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75.73%,主要系公司本期增加售后回租融资所致。
14、一般风险准备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8.69%,系子公司按照规定计提商业保理业务风险准备金所致。
15、年初至报告期末,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47.79%,主要原因是本期受进项抵扣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应交增值税较少、计缴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相应减少。
16、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同比下降104.87%,主要原因:(1)受疫情影响,公司境外联营企业经营业绩下滑;(2)公司上期处置子公司获得收益。
17、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69.83%,主要原因是公司利润同比有所下降。
18、年初至报告期末,净利润同比下降72.2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89.36%,主要原因:(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子公司本期经营受到较大影响,经营业绩下滑;(2)公司上期投资收益较多。
19、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10.81%,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多。
20、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69.78%,主要原因:(1)子公司本期支付商业保理业务款项;(2)上期处置子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
21、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64.69%,主要原因:(1)公司本期因经营需要增加银行借款;(2)公司上年初如期还清公司债本息。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钜欧云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欧云控”)向银行借款不超过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分笔进行,单笔金额不超过2亿元。本次担保相关文件尚未签署,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具体担保协议为准。鉴于钜欧云控实际情况,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如下调整: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钜欧云控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揭阳市分行借款不超过4亿元,公司拟为钜欧云控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巨轮中德机器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拟同时为钜欧云控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与本次借款和担保有关的全部事宜,并由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潮忠
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4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下午3:0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吴潮忠先生、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吴豪先生亲自出席会议;董事郑栩栩先生、杨煜俊先生,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采用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洪福先生、郑景平先生和廖步云先生,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资产核销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5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下午4: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福先生主持,监事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有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资产核销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7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资产核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资产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截至2020年9月30日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部分应收账款及存货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收账款
公司对截止2020年9月30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追收无果、人民法院已出具终结执行裁定书或民事调解书、金额共计21,217,625.50元的5笔应收账款予以核销,相应的坏账准备2019年末累计已全额计提,因此本次核销不影响公司本期损益。
(二)存货
公司对截止2020年9月30日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且追收无果,人民法院已出具终结执行裁定书的定制型存货一批,金额共计24,406,579.26元予以核销,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19年末累计已全额计提,因此本次核销不影响公司本期损益。
以上资产核销后,公司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公司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金额为45,624,204.76元,2019年末累计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无影响。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董事会关于资产核销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资产核销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有关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有关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依据充分合理。公司本次资产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有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资产核销合理性的说明;
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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