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樊洺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明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74.69%,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60.36%,主要是由于应收票据到期解付收到的货币资金增加。
2.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49.42%,主要是报告期内同兴化集团的关联交易销售额减少,导致在信用期限内应收取兴化集团的款项大幅下降。
3.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1504.45%,主要由于预付的材料款等报告期末尚未结算。
利润表项目:
4.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减少31.36%,主要是由于本年度产品价格下跌,收入减少,整体盈利水平下降。
5.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62.73%,本年度执行15%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去年同期由于尚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现金流量表项目: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07.33%,主要是由于应收票据到期解付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以及由于时间差,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49.59%,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收到的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偿还到期借款较去年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樊洺僖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4日以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12:00时,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季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三季报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0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机构设置的议案》
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行政管理部,其职能负责公司的行政事务及法律事务等方面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关联方董事樊洺僖先生、王颖先生、席永生先生、石磊先生、张岁利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签订〈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原稿。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0月14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签订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协议》实质为公司子公司兴化化工与兴化集团前期签订的《供应协议》中涉及乙醇项目的结算主体的变更,对公司年初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兴化股份 编号:2020-036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2020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协议》实质仅为之前与兴化集团所签《供应协议》中和乙醇项目相关的结算主体变更,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产生影响。
2、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5,168.88万元,未超出年初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一、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甲醇、合成氨、硫磺、液氧、液氩、液氮、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二甲基甲酰胺、硫酸铵的生产、销售等(仅限于子公司经营)。
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化工”或“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甲醇、合成氨、硫磺、液氧、液氩、液氮、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二甲基甲酰胺、硫酸铵的生产、销售等。
由于行业特点和市场方面的原因,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化集团”)及其子公司陕西兴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机械制造公司”)、陕西延长石油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长财务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00,306.98万元,2019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69,577.53万元。
二、本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协议情况
兴化集团目前运营的10万吨合成气制乙醇项目(以下简称“乙醇项目”)生产经营所必须的蒸汽、水、电、甲醇、合成气等,均系兴化化工提供。兴化集团已与兴化化工就乙醇项目相关物料与服务的采购事项签订了《合成气供应协议(2020年度)》、《水、蒸汽、二氧化碳协议(2020年)》、《供电服务协议》等相关协议(以下统称为“供应协议”)。
鉴于兴化集团现拟将乙醇项目转让给陕西延长石油兴化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兴化新能源”),该等资产转让完成后,兴化新能源就乙醇项目的生产经营仍需向兴化化工采购相关的蒸汽、水、电、甲醇、合成气等必须的物料与服务,因此,兴化化工、兴化集团、兴化新能源签订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为“补充协议”)。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
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约定如下:
1、原“供应协议”中的条款不变,但与乙醇项目相关的物料与服务采购主体,将由兴化集团变更为兴化新能源。
2、兴化新能源按照原“供应协议”中的相关价格条款,与兴化化工进行乙醇项目相关的物料与服务采购结算。
3、兴化新能源与兴化化工各自就乙醇项目相关物料与服务采购交易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均参照原“供应协议”的相关原则和条款执行。
4、上述各方违反“供应协议”与本补充协议中的相关规定,而给守约方带来损失的,应对守约方负赔偿责任,如各自均有过错,按照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损失。
5、本补充协议的有效期与原“供应协议”的有效期一致。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协议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补充协议实质仅为原“供应协议”中和乙醇项目相关的结算主体变更,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淡勇先生、徐秉惠先生、杨为乔先生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签订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协议》实质为公司子公司兴化化工与兴化集团前期签订的《供应协议》中涉及乙醇项目的结算主体的变更,对公司年初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签订本补充协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签署〈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签署《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