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9月22日 01:1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3人,董事周洪溶女士、独立董事包文兵先生、王廷信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曹金其先生,监事蒋海英女士、翟郁葱女士、黄林涛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

  3、 姜琳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张秋子、祝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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