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9月12日 03:23 证券日报

原标题: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在公司办公楼324会议室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7人,代表股份344,883,5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67,511,5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77,371,9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06%;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466,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肖光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肖光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肖光辉先生获得选票344,182,8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766,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

  1.2、关于选举夏玉龙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夏玉龙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夏玉龙先生获得选票344,132,8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716,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

  1.3、关于选举贾秀英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贾秀英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贾秀英女士获得选票344,132,8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716,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

  1.4、关于选举张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张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张杨先生获得选票344,262,2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845,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

  1.5、关于选举朱益霞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朱益霞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朱益霞先生获得选票345,297,8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2%,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881,0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82%。

  1.6、关于选举黄晓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黄晓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黄晓波先生获得选票345,164,6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8%,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747,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6%。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3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选举罗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罗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罗珉先生获得选票344,765,8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349,0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

  2.2、关于选举江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江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江涛先生获得选票344,495,8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079,0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

  2.3、关于选举罗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罗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罗哲先生获得选票344,424,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008,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关于选举王斌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王斌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王斌先生获得选票344,232,8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当选有效。

  3.2、关于选举金圣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金圣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金圣先生获得选票344,182,2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当选有效。

  3.3、关于选举傅若雪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傅若雪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傅若雪女士获得选票344,132,8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当选有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张树律师、罗楷燃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以口头形式发出通知。经过半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肖光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肖光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肖光辉先生、夏玉龙先生、罗珉先生、江涛先生、罗哲先生,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3、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江涛先生、罗珉先生、罗哲先生、肖光辉先生、夏玉龙先生,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4、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罗珉先生、江涛先生、罗哲先生、肖光辉先生、夏玉龙先生,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5、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罗哲先生、罗珉先生、江涛先生、肖光辉先生、夏玉龙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6、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肖光辉先生,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7、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江涛先生,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8、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罗珉先生,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9、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罗哲先生,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10、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夏玉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贾秀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杨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董事会秘书张杨先生的联系地址:成都市四川新津工业园区;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0年9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11、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龚勇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龚勇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12、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简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简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证券事务代表简杰先生的联系地址:成都市四川新津工业园区;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13、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的议案》。

  制度全文详见2020年9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

  附件:

  1、肖光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四川省攀枝花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四川发展通号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省都江堰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发展通号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都江堰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党支部书记。现任四川发展轨道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筑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

  肖光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夏玉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筑股份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桥梁产品事业部部长、营销部部长、新筑交通总经理、董事等职务。现任新筑股份董事、总经理、轨道交通事业部总经理。

  夏玉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6.29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罗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生,本科学历,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现任成都中联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华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现代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筑股份独立董事。

  罗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江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四川大学经济学博士后。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会计学院财务系副主任,兼任四川交投中油能源有限公司、多普勒电梯股份公司财务顾问、新筑股份独立董事。

  江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罗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博士研究生。曾任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新筑股份独立董事、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四川大学人力资本开发研究所所长(学术机构),擅长人力资源管理。

  罗哲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贾秀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国际内部审计师。1998年2月至2003年3月,就职于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等职务;2003年4月至2008年4月,就职于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等职务;2008年5月至2011年11月,就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任部门经理等职务,2011年11月至今,就职于新筑股份,曾任新筑股份财务管理总部部长、财务副总监,现任新筑股份董事、财务总监。

  贾秀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45.64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张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生,经济学学士、会计硕士MPAcc, 于 2013 年 10 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公司证券部副部长、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新筑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奥威科技董事会秘书,新途投资执行董事、总经理,长客新筑董事长。

  张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5.2499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杨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生,硕士研究生。2001年至今就职于新筑股份,曾任新筑股份副总经理、监事、营销中心总经理、工程构件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新筑股份副总经理、工程构件事业部总经理。

  杨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6.30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龚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生,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经济师、 高级政工师、注册会计师。2007 年12月到2010年2月,就职于四川久大盐业集团公司,任专项审计监察。2010年3月至今,就职于新筑股份,历任审计员、审计一室主任、审计监察部部长助理等职务,现任新筑股份监事、审计风控部部长、上海奥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安徽新筑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龚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37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0、简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生,本科学历。2010年6月就职于新筑股份,2011年11月至今任职于新筑股份董事会办公室,历任专员、主管、科长、经理等职务,2016年12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简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40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漏重大遗。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在公司办公楼324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以口头形式发出通知。经过半监事推选,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王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斌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王斌先生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9月11日

  附件:

  王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筑股份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眉山新筑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四川新筑精坯锻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筑股份监事会主席。

  王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5.5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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