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0年09月04日 01:59 证券日报

原标题: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157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0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3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66%。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19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9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19年8月19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的资格和条件、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并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等相关事项。

  2019年9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原激励对象庄俊兴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彭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放弃获授相应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9人调整为57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600万股,上述两人的限制性股票由名单中的其他激励对象予以认购,授予价格为3.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9年9月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同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7名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元/股,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2019年9月20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上述原因涉及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处理。2020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除王永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满足解锁条件外,其余激励对象共计50人满足解锁条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3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66%。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期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1、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30%、30%和40%,具体安排如下:

  综上,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锁定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并上市之日(2019年9月20日)起12个月内,即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0年9月19日届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事项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还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申请办理解锁事宜。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除锁定期将于2020年9月19日届满外,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其他解锁条件已满足。

  三、2019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截至公告日,符合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0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63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66%

  注:由于王永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满足解锁条件,16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考核结果为“C”和“D”,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239,500股本次不予解锁,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是否达成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除王永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满足解锁条件外,其余50名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5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别达到A、B、C、D等四个等级,公司按照各自考核结果乘以对应的系数确定其解锁股份数量,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已达成,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业绩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中除王永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满足解锁条件外,其他50名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在考核年度内,5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别达到A、B、C、D等四个等级,公司按照各自考核结果乘以对应的系数确定其解锁股份数量;公司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安排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除锁定期将于2020年9月19日届满外,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其他解锁条件已全部成就,同意办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关于解锁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除王永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满足解锁条件外,其余50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在考核年度内5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别达到A、B、C、D等四个等级,公司按照各自考核结果乘以对应的系数确定其解锁股份数量,同意公司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1、公司董事会就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锁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第4号》《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就办理本次解锁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第4号》《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155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为满足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发展战略的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1号”文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7,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218,015.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6,031,984.0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675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注:表格中各项数据加总数与总计数存在小数点后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 2020年 8 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10,139.21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全部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公司“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29,730.70万元,预计总建筑面积64,000平方米。其中木制品加工车间18,000平方米,幕墙加工车间15,000平方米,门窗加工车间15,000平方米,办公楼8,000平方米,宿舍楼8,000平方米。

  截至到2020年8月31日,公司厂房已建设完毕,鉴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原有木制品加工和门窗加工竞争过于激烈,自建方式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匹配,因此,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木制品加工车间和门窗加工车间的设备采购等相关投入。原木制品加工车间和门窗加工车间已建成厂房将用于公司其他生产经营使用。公司结合幕墙加工车间的实际建设情况,后续还需要投入1,143.27万元。综上,公司拟将本项目的投资规模调整至22,498.75万元,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995.94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慎重决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事项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装建设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万联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160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说明和提别提示: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 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0年9月18日16:00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邮编:518001,电话:0755-83598225,传真:0755-8356719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琳

  2、联系电话:0755-83598225

  3、传真号码:0755-83567197

  4、电子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8、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2”,投票简称为“中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0年9月15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为限进行投票;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156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期限由2021年11月1 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11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52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52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693,113.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306,886.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823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共设有13个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相关制度执行。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及相关文件披露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如下: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募集资金尚未投入,项目尚未开工,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项目所在地的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司采取自身引入电力设施的方法,该设施工程占用时间较长;(2)公司IPO募投项目之部品部件产业化项目产生的泥土、建筑材料等堆场占用了部分装配式建筑产业项目的用地,以及工程机械实施安全的要求也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装配式建筑产业项目的开工建设;(3)2020年上半年新型肺炎疫情导致产业园区直到5月份才允许进场开工,耽误整个园区工期。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目前,本募投项目已筹备动工建设。该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通过更细致、更科学的准备工作,更有利于公司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该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同意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1月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将“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装建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实施主体变更,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万联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158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数量: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共计23.9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332%

  2、回购价格: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价格

  3、回购股份性质: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出的但未解除限售的部分股份

  2020年9月3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6名激励对象因2019年度考核结果为“C”和“D”,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述16人有部分比例的限制性股票在2020年无法解锁。公司拟对上述原因涉及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披露情况

  2019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9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19年8月19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的资格和条件、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并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等相关事项。

  2019年9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原激励对象庄俊兴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彭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放弃获授相应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9人调整为57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600万股,上述两人的限制性股票由名单中的其他激励对象予以认购,授予价格为3.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9年9月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同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7名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元/股,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2019年9月20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上述原因涉及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处理。2020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原激励对象王永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16名激励对象因2019年度考核结果为“C”和“D”, 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述16人有部分比例的限制性股票在2020年无法解锁。公司决定对其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39,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70元/股调整为3.66元/股,回购数量为239,5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876,570.00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239,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及注册资本将发生改变。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所需审批情况

  2020年9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年9月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了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特别决议议案。

  五、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预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总股本由721,685,336股减少至721,445,836股,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六、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股份总数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中,王永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16名激励对象因2019年度考核结果为“C”和“D”, 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其有部分比例的限制性股票在2020年无法解锁,上述17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39,500股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或2019年度考核结果为“C”和“D”的激励对象按照对应系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9,500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王永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6名激励对象因2019年度考核结果为“C”和“D”,其有部分比例的限制性股票在2020年无法解锁,本次对上述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未在2020年度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相关的规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1、公司董事会就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锁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第4号》《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就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第4号》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159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团队离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审计团队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团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概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1、事务所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2、项目成员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金平

  主要负责上市公司年审项目:丹邦科技(002618.SZ)、奇信股份(002781.SZ)、中装建设(002822.SZ)、罗顿股份(600209.SH)

  主要负责IPO项目经验(已完成):奇信股份(002781.SZ)、中装建设(002822.SZ)、好想你枣业(002582.SZ)

  主要负责的新三板项目经验(已完成):深圳市海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迅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康雅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上达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同人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正在受理IPO项目:深圳市光祥科技(创业板,已反馈);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已过会)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綦东钰

  主要负责上市公司年审项目:丹邦科技(002618.SZ)、天龙股份(300063.SZ)、光启技术(002625.SZ)

  主要负责IPO项目经验(已完成):丹邦科技(002618.SZ)、凯中精密(002823.SZ)、天龙股份(300063.SZ)、中装建设(002822.SZ)

  主要负责的并购重组项目(已完成):

  天龙集团(300063.SZ)发行股份收购北京煜唐联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北部湾旅(603869.SH)发行股份收购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光启技术(002625.SZ)现金收购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主要负责的新三板项目经验(已完成):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姓名刘金平,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6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綦东钰,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处分3次。

  具体如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建议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154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3日在公司五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佛秀丽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事项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事项。

  《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将“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除王永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满足解锁条件外,其余50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在考核年度内5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别达到A、B、C、D等四个等级,公司按照各自考核结果乘以对应的系数确定其解锁股份数量,同意公司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王永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6名激励对象因2019年度考核结果为“C”和“D”,其有部分比例的限制性股票在2020年无法解锁,本次对上述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未在2020年度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相关的规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

  3、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153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3日在鸿隆世纪广场A座五楼公司兰花厅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庄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1月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会议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

  5、广东华商律师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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