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9日 05:10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部分生物素生产商停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契机,克服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提前制定销售计划,重点抓核心客户,维稳基础订单,同时大力拓展新客户和发展潜力客户,实现营业收入4.50亿元,同比增长79.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亿元,同比增长345.6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工作情况如下:

  1、在维生素领域,公司抓住生物素市场契机,提前制定销售计划,抓住核心客户和拓展新客户同步进行,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29,867.49万元,同比增长86.58%;叶酸销售情况平稳增长,向具有高附加值的应用领域布局,获得叶酸药品注册备案登记号(Y20190021595)并通过原料药GMP符合性检查;1,000吨生物素D3(微粒)车间建设完成,实现顺利生产和销售;维生素B2基因改造和工艺优化稳步推进,生产水平提升

  2、在生物保鲜剂领域,得益于“银象”品牌在国内外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在客户培育工作上的长期积累以及产能的突破,乳酸链球菌素和纳他霉素的销量实现高速增长,其中乳酸链球菌素销量同比增长41.89%,纳他霉素销量同比增长69.45%。同时新银象利用通辽圣达乳酸链球菌素投产契机,在供应足以满足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很好的完成了装备升级工作。

  3、安徽圣达合成基地进展顺利,生物素中间体供应稳定,单位材料和能耗成本有所下降,生产水平提高;其他产品生产线建设和生产工作稳步推进。

  4、通辽圣达主要产品生产水平和产品品质的提升工作推进顺利,其中乳酸链球菌素成本控制效果显著,5月开始实现扭亏。乳酸链球菌素等生物保鲜剂产品的投产,有效突破公司的产能瓶颈,缓解新银象的生产压力,为进一步巩固公司市场地位打下坚实基础。随着相关产品生产水平和产品品质的不断提升,通辽圣达将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动力。

  5、圣达研究院利用其在人才、技术、设备上的优势,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的需求,充分发挥其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技术支持三大职能,报告期内,推进乳酸链球菌素工艺改进、乳酸链球菌素发酵副产物的综合利用、技术信息平台的搭建等三件大事,开展两项新产品的开发。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3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洪爱女士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5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上述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意上述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8,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应的决议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4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短信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邱云秀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5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6)。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7)。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5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圣达生物”)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4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09元,共计募集资金30,1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7,4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的审计保荐费203.77万元(不含税),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68.77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607.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18号)。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5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91,36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9,13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7,610,8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291,525,2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7,180,000.00元、律师费用(不含税)1,200,000.00元、会计师费用(不含税)1,190,566.03元、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不含税)310,294.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9,255,139.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20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节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9,436.7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71.07万元,以前年度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86.98万元;2020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1.74万元,2020年上半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313.2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468.5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73.55万元,累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400.21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12.3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312.30万元。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51.89万元,2020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9.9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488.7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3.09万元。

  截至2020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760.0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5,260.0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未到期本金为5,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象公司”)、安徽圣达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圣达”)和浙江圣达生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劳动路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11月3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10月1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通辽市圣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圣达”)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8月1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鲁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9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实施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对“浙江省圣达生物企业研究院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8,532,698.66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和300吨叶酸技改项目”中“年产300吨叶酸技改项目”,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8,269,779.07元(以上金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12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拟对“年产100吨纳他霉素和80吨ε-聚赖氨酸盐酸盐技改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51,283,529.88元,该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或终止),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51,547,422.74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64,002,081.89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尚余3,122,989.21元。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拟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期购买理财(含结构性存款)明细如下:

  ■

  (二)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0吨乳酸链球菌素项目”、“年产2,000吨蔗糖发酵物项目”预计于2020年6月达到可使用状态。经公司2020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将其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1年6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为:(1)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较晚,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不及预期;(2)通辽圣达地处东北,受气候寒冷的客观因素影响,造成土建及其他厂房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期较短。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浙江省圣达生物企业研究院项目主要服务于企业自身现有的产品开发和工艺改进,提高公司研究开发条件和经济效益,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通辽市黄河龙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及增资项目主要用于与公司进行业务资源整合、发挥协同效应,故通辽市黄河龙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及增资项目无法单独测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浙江省圣达生物企业研究院项目主要服务于企业自身现有的产品开发和工艺改进,提高公司研究开发条件和经济效益,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9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其中“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项目”于2019年8月结项,本年度产品由安徽圣达公司生产后全部销售给本公司,按照税后利润口径计算效益为978.21万元,可研报告中预测的整年税后利润为502.67万元,平均计算2020年1-6月税后利润为251.34万元,系包含“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项目”和“年产300吨叶酸技改项目”,我们分摊计算出“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项目”的税后利润为167.56万元;“年产300吨叶酸技改项目”已终止实施。

  [注2]:其中“年产100吨纳他霉素和80吨ε-聚赖氨酸盐酸盐技改项目”于2019年12月结项,本年度产品由新银象公司生产,按照税后利润口径计算效益为482.78万元,可研报告中预测的整年税后利润为589.98万元,平均计算2020年1-6月税后利润为294.99 万元,系包含“年产100吨纳他霉素”和“80吨ε-聚赖氨酸盐酸盐技改项目”,我们分摊计算出“年产100吨纳他霉素”的税后利润为164.65 万元;“80吨ε-聚赖氨酸盐酸盐技改项目”本期未生产。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由于发行费用的影响,实际募集资金小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公司支付发行费用817.88万元(含税)后,剩余资金29,095.72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发行费用(含税)从“年产2,000吨蔗糖发酵物项目”中列支。

  [注2]:可研报告中未预测建设期(2018年6月-2020年6月)税后利润。

  

  附件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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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其中“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项目”于2019年8月结项,本年度产品由安徽圣达公司生产后全部销售给本公司,按照税后利润口径计算效益为978.21万元,可研报告中预测的整年税后利润为502.67万元,平均计算2020年1-6月税后利润为251.34万元,系包含“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项目”和“年产300吨叶酸技改项目”,我们分摊计算出“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项目”的税后利润为167.56万元;“年产300吨叶酸技改项目”已终止实施。

  [注2]:其中“年产100吨纳他霉素和80吨ε-聚赖氨酸盐酸盐技改项目”于2019年12月结项,本年度产品由新银象公司生产,按照税后利润口径计算效益为482.78万元,可研报告中预测的整年税后利润为589.98万元,平均计算2020年1-6月税后利润为294.99 万元,系包含“年产100吨纳他霉素”和“80吨ε-聚赖氨酸盐酸盐技改项目”,我们分摊计算出“年产100吨纳他霉素”的税后利润为164.65 万元;“80吨ε-聚赖氨酸盐酸盐技改项目”本期未生产。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6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5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91,36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9,13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7,610,8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291,525,2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7月9日出具天健验[2019]204号《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7,180,000.00元、律师费用(不含税)1,200,000.00元、会计师费用(不含税)1,190,566.03元、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不含税)310,294.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9,255,139.0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中可抵扣进项税592,851.66元,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288,662,287.40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额度

  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应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应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

  4、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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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1.23%,公司货币资金为37,195.02万元,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2.85%。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三)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施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上述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8,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应的决议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圣达生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圣达生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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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7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要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的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在新收入会计准则下,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等具体交易形式,按照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确认收入,并对很多具体的交易和安排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8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的要求,现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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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生物素(折纯)产量包含公司外购生物素粗品精制加工的生物素纯品

  二、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地区分布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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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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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原材料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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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编号:2020-059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5,683,81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日期为2020年8月24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原为2020年8月23日,鉴于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非交易日,根据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将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圣达生物”)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0,000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0,000股,并于2017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6名股东,分别为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集团”)、天台万健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健投资”)、浙江鸿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杭州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鸿博”)、朱国锭、天台昌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昌明投资”)、朱勇刚。该部分限售股合计105,683,816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将于2020年8月24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完成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2,000,000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59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7月3日公开发行了299.13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913.6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57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9,913.6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7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圣达转债”,债券代码“113539”。2020年1月9日,“圣达转债”开始转股。

  公司股票自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2月21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圣达转债(113539)”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圣达转债”的议案》,批准公司行使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圣达转债”全部赎回。

  截至“圣达转债”赎回登记日(2020年3月10日),“圣达转债”余额为人民币3,301,000元,累计295,835,000元“圣达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10,277,827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22,277,827股。

  (三)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

  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完成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1,188,958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朱勇刚先生、圣达集团、杭州鸿博、万健投资、昌明投资承诺:自圣达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圣达生物股份,也不由圣达生物回购该等股份;圣达生物上市后6个月内,如圣达生物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圣达生物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朱勇刚先生承诺:在担任圣达生物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圣达生物股份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圣达生物股份。

  公司股东朱国锭先生承诺:自圣达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圣达生物股份,也不由圣达生物回购该等股份。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朱勇刚先生、圣达集团、杭州鸿博、万健投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1、本人/本单位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单位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人/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如本人/本单位所持圣达生物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圣达生物股票发行价,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本单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圣达生物股份时,将以市价且不低于圣达生物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圣达生物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圣达生物发出相关公告;

  5、如果本人/本单位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本人/本单位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本单位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截至目前,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圣达生物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圣达生物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圣达生物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5,683,81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8月24日。

  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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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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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0-060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天台万健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健投资”)、浙江鸿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杭州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鸿博”或“杭州鸿博”)、朱勇刚分别持有公司股份32,771,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4%)、12,019,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2%)、4,227,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浙江鸿博、万健投资、朱勇刚拟自其股份解禁之日(2020年8月24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23,77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其股份解禁之日(2020年8月24日)起三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847,55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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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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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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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合并计算。上述股东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其股份解禁之日(2020年8月24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其股份解禁之日(2020年8月24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减持计划期间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23,77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合计6,847,55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杭州鸿博、万健投资、朱勇刚先生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1、本人/本单位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单位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人/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如本人/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本单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将以市价且不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5、如果本人/本单位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本人/本单位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本单位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浙江鸿博、万健投资、朱勇刚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浙江鸿博、万健投资、朱勇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0-061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由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天台万健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健投资”)、浙江鸿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杭州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鸿博”)、朱勇刚所持公司股份被动稀释。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圣达集团、万健投资、浙江鸿博和朱勇刚(以下合并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7,424,440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60.20%。

  公司于2019年7月3日公开发行总额为29,913.6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自2020年1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0年3月10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10,277,827股,公司股份总数增至122,277,82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60.20%变动至55.14%,被动稀释5.06%。

  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完成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1,188,958股。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本表格中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圣达集团

  ■

  (二)万健投资

  ■

  (三)浙江鸿博

  ■

  (四)朱勇刚

  ■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分布产生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

  公司代码:603079                                        公司简称:圣达生物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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