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金融行动方案”来了! 打造全球金融科技与可持续金融中心
每经记者 胡琳 实习编辑 段炼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为扎实推进落实央行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深圳已联合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证监局等制定了《深圳市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共50条行动措施85项细分任务,已于7月中旬正式印发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行动方案》指出,打造两类金融中心,即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和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
打造两类金融中心
《行动方案》罕见提出打造两类金融中心,即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和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
深圳金融科技起步早,技术创新、场景应用等能力处于领先位置,科技创新企业密集活跃,金融科技生态良好。
近年来,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院、未来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全国唯一的金融科技测评中心、全国唯一的市场化个人征信公司百行征信、具有EID数字身份认证技术的中信网安等一批金融科技重要机构落户深圳,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了基础设施保障。
深圳在全国率先设立了市区两级金融科技创新奖共1200万元(市区各600万元),用于奖励金融科技、绿色金融科技、社会影响力金融科技等应用项目,香港金融科技项目也纳入评奖范围。
同时,7月28日,深圳市金融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攻关基地正式揭牌。该基地作为深圳鲲鹏产业发展载体中重要组成部分,将进一步推进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攻关和创新,建立行业标准与规范,打造一系列满足金融行业需求的信息技术解决方案。同时,也将加速鲲鹏产业生态人才培养,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成金融科技创新高地。
打造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首当其冲的是绿色金融地方立法。据悉,全国首部绿色金融地方立法,目前已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征求意见稿)》,已于近日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深圳新闻网”“i深圳”APP等渠道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深圳也与伦敦金融城成功联合举办“疫情背景下的ESG投资”论坛。2017年12月,深圳加入“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绿色金融联盟”(FC4S)。2019年10月,FC4S绿色金融实验室落地深圳,该实验室除信息平台外,将推动国内外绿色技术、绿色项目与资金对接。
同时,打造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需要深化绿色金融区域和国际合作。2020年1月,联合香港、澳门、广州发起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联盟秘书处将落户深圳。7月30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深圳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可行性研究项目启动会在线上成功举办。经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提议,深圳积极响应和支持,各方就探讨在深圳市建立一个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旗下的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达成了初步共识,并启动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可行性研究项目。
促进大湾区跨境贸易
《行动方案》在多措并举促进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方面,共有15条行动措施,包括: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收入境内使用便利化、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账户体系、建立双向跨境理财通机制、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积极稳妥扩大跨境转让资产新品种、规范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等多项具体措施。
其中,不仅充分体现了深圳特色,如“充分发挥我市国际人民币投贷基金能效,探索加强与港澳机构合作,为深圳、大湾区乃至全国的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资、并购提供优质投融资服务”,更积极探索创新,如提出“探索跨境银团贷款,指导港澳银行在深分支机构联合内地银行、境外母行等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银团贷款服务”“研究推动分类完善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研究允许证券公司资本项目下的跨境资金可直接用于证券自营、承销、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等证券业务支出”等。
不过对于跨境金融,《行动方案》也特别指出,在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方面,包括:不断深化深港澳跨境金融监管合作,强化深圳属地金融风险管理责任,协同开展跨境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深化深港澳三地金融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建立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体系等7项举措。
其中,结合深圳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工作基础,提出了“探索建设以监管科技为支撑的国家级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平台深圳分中心”的工作目标,聚焦风险重点环节,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在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深港澳金融合作方面,《行动方案》提出了支持港澳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深拓展发展空间,开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跨境业务试点,鼓励保险公司在深建设各类总部,持续深化深港澳保险领域合作等4条措施。
其中,对保险业的支持,创新提出了“支持保险公司在深设立独立核算的资产管理、营运、研发、后援服务、数据信息等各类总部,研究制定出台相应扶持优惠政策”“推动深圳与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探索发行巨灾债券”“积极推动在深圳设立保险服务中心”。
对于粤港澳大湾区保险业,毕马威指出,实现大湾区保险监管环境的互联互通尚待更多制度设计的出台与落实。随着大湾区保险行业监管政策的不断出台,未来跨境保险机构监管合作和信息交流将得到进一步加强,这将为大湾区内跨境保险合作等细分领域的进一步联通奠定坚实基础,也将加快大湾区保险行业监管信息互通的步伐。
责任编辑:刘玄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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