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74,07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8月17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松科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月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40,147股,并于2020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67,360,58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324,06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2,036,52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33名,持有限售股共计674,0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7%,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之“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上述股东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即2020年2月17日)起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0年8月1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瑞松科技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瑞松科技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瑞松科技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瑞松科技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74,072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8月17日;
(三)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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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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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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