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9日 05:5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公司所处的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投资基本保持稳定。

  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258亿元,超去年同期38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国家铁路基建投资完成2,451亿元,同比增长3.7%;截至7月1日,铁路新线开通1,178公里,其中高铁605公里。预计今年开通铁路新线4,400公里左右,其中高铁2,300公里左右。

  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统计,截止2020年6月30日,中国内地已有41个城市投运城市轨道交通线路6,917.62公里,2020年上半年新增天水一个城轨交通运营城市,另有石家庄、杭州、沈阳、宁波、长沙5市也均有新线、分期工程或后通段开通运营。2020年上半年共计新增运营线路长度181.42公里,新增运营线路5条,新开延伸段或后通段3段。预计2020年下半年还将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城市2个左右,新增运营线路长度800公里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轨道交通运营维护一体化解决方案及高端装备”的主营业务,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逐步扩大市场领域;优化管理体系,健全各业务板块目标管控,打造高端制造系统平台,提升轨道交通智能运维解决方案及综合服务能力;持续加大各业务板块项目回款力度,降低整体资金杠杆率,稳步推进“产业+资本”双轮驱动战略,提高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0年初至今,国内外新冠疫情防预、新《证券法》及注册制改革的实施及落地,金融、证券等多领域的改革举措相继出台;报告期内,公司在严格防疫的同时,围绕公司战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坚持常态化防疫,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为加强对新冠疫情防治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公司迅速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各防控专项小组,细化防疫工作方案及落实工作部署,公司上下通力合作,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及公司的各项防疫政策和措施,保障公司稳妥有序复工复产。

  2、紧抓轨道交通行业发展机遇,持续加大市场推广与宣传,寻求新突破。

  积极与各业主、设计咨询单位举办现场或视频技术交流会议,推介公司产品,完成省内外多地区合作洽谈,积极开拓省外城轨市场。充分利用外围资源,强化与国内外领先企业、系统总包商的合作,推动合作共赢。

  3、加大核心产品研发投入,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新领域新专业方向研发,丰富产品结构。

  继续围绕“电务设备维护大监测生态平台”深入拓展研发工作。对既有在售产品的智能化升级研发持续加大投入,增强成熟产品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快新领域新专业方向的持续研发和试点推广,争取新的业务增长点。报告期内,高铁地震预警监测系统产品已逐步取得项目订单。

  4、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激发员工活力,构建多层次长效激励机制。

  报告期内,为实现在组织、人才、激励上,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和氛围,突出各业务骨干队伍的基础支撑作用,公司实施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完成了对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和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

  5、加快推进募投基建项目建设,精心筹划,为公司在新园区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基础保证。

  报告期内,新园区生产楼已基本完成内装及屋顶绿化工作;研发楼已完成结构施工,内装已陆续进场;新园区绿化设计工作已完成。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 年下发的《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要求符合相关情况的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上述相关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务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本报告期内相关财务指标。该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8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区7号楼七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李海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7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0年7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2020年7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2020年7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0年7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2和议案3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2020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相关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7月29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9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30在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区7号楼七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继军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7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0年7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2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许可[2013 ]117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11月13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4,382.76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6.28元。截至2013年11月1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13,513,328.00元,扣除发行费用20,590,289.12元,募集资金净额692,923,038.88 元。

  截止2013年11月1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3]00032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本年度投入使用36,075,634.32元,累计投入使用322,580,042.87元;以前年度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17,012,502.23元(含承诺募投项目本金267,348,000.00元,利息收入49,664,502.23元);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40,878,966.88元(含未到期理财产品资金余额8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资金使用需经相关规定程序并予以公告。2016年4月22日,公司的保荐机构由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5月30日,公司连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账号为:11014566363000、1101456636500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账号为:626217360)、郑州银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为:90501880120003851)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均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说明:

  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理财、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如下表所示。

  ②截至2020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80,000,000.00元,理财产品到期后,公司将该项用于理财的募集资金及取得的理财收益转到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20年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96        公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3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郑建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岗位要求的原因,郑建彪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郑建彪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少于法定人数及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郑建彪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郑建彪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建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郑建彪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郑建彪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谭宪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谭宪才先生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董事会同意补选谭宪才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谭宪才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谭宪才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上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郑建彪先生辞职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谭宪才先生,1965年2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990年任职于株洲市包装公司财务科,1990年-1999年任职于株洲市审计局、株洲审计师事务所,历任副科长、所长助理、所长,1999年-2001年任株洲大唐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会计师,2001年-2008年任湖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会计师,2009年初至10月任北京大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会计师。2009年10月至今,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总经理;现兼任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谭宪才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谭宪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法院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谭宪才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4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谭宪才先生为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5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谭宪才,作为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谭宪才

  日期: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6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目前发展需要及新厂区建设进度,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74号”变更为“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杜兰街77号”,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未发生变化。

  鉴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因上述公司章程内容变更需办理相关的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事宜,如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对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7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0年8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8月1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74号242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1为普通议案,须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为特别议案,须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8月11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74号证券事务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于2020年8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74号

  联系人:郭志敏

  联系电话:0371-67371035

  传真:0371-67388201

  邮箱:zqb@hhkj.cn

  邮编:450001

  2、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29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6

  2、投票简称:辉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和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注:1、“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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