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0年07月25日 01:14 证券日报

原标题: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配售增加股份总数为60,109,7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7月30日;

  3、本次配售上市后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263,501,200股。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股份”、“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20年7月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参与本次配股的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司5%以上股东朱新爱、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分别承诺在本次配股增发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获配的本公司股份,若违反前述承诺,减持所获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遵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执行。

  二、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配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5号)核准。

  (三)配股上市的核准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配股配售的60,109,700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20年7月30日起上市流通。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本次配股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2、 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2020年7月30日

  3、 股票简称: 徕木股份

  4、 股票代码: 603633

  5、 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 203,391,500股

  6、 本次配股新增上市股份: 60,109,700股

  7、 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 263,501,200股

  8、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Laimu Electronics Co.,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徕木股份

  股票代码: 603633

  注册资本: 203,391,500元(发行前);263,501,200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朱新爱

  董事会秘书: 朱小海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7319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651弄88号

  互联网网址: http://www.laimu.com.cn

  电子信箱: ir@laimu.com.cn

  联系电话: 021-67679072

  联系传真: 021-67679725

  经营范围:模具及配件、电子产品、五金机电零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冲压制品、注塑制品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配股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方培教先生。方培教直接持有发行人43,360,786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1.32%,其全资持有的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15,301,052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7.52%。方培教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发行人58,661,838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8.84%。本次配股后,方培教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260,3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4%。

  方培教的个人信息如下:

  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为263,501,200股。截至2020年7月23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四、本次配股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实际配售60,109,700股,全部配售股份均为网上配售;

  2、发行价格:3.90元/股;

  3、发行方式: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4、募集资金总额情况:234,427,830元;

  5、发行费用总额及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8,926,518.58元

  (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每股发行费用为0.15元;

  6、募集资金净额:225,501,311.42元;

  7、募集资金验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2-29号验资报告;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74元/股(按照2019年年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发行后每股收益:0.16元/股(按照2019年年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六、上市保荐机构及上市保荐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杰

  联系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63411627

  保荐代表人: 张捷、孙炜

  项目协办人: 张坤

  项目经办人员: 韩丽、马意华

  (二)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配股发行的新增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为此,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发行人: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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