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富控 公告编号:临2020-135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裁定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
●涉及诉讼本金为:25,000万元
●案由:金融借贷合同纠纷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此前,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所持的部分子公司股权存在因诉前财保事项而冻结的情况(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119)。本次判决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案件涉及的借款系公司表内借款,公司将根据律师等专业人士的意见积极处理案件相关事项,鉴于涉诉案件尚未履行完毕,故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控互动”、“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收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签发的(2019)赣民初59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7年1月20日,原告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与被告一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并向被告一发放贷款共计3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其余二被告分别与原告签订了相关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合同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为保障债权的实现,被告一以其持有的上海富控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为主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并于2018年1月30日与原告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原贷款期限内,被告一未按《贷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经各方协商一致,原、被告于2018年3月12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贷款期限延长10个月,各担保人继续为主债务提供担保。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被告一仍未清偿借款。为此,原告提起金融借贷纠纷诉讼。(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70)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金融借贷纠纷一案已于2020年6月15日公开进行了审理,并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了(2019)赣民初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5亿元及利息3525万元(该利息计算至2019年1月31日止,2019年1月31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原告西藏信托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富控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范围内优先受偿;
3、被告颜静刚、梁秀红对偿还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被告颜静刚、梁秀红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68,050元,由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共同承担。
三、上述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判决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公司将根据律师的相关意见拟对上述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该涉诉案件的相关法律诉讼程序尚未履行完毕;同时,公司尚未收到因上述案件而被执行财产的相关信息,故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富控 公告编号:临2020-136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亏损1.41亿元左右,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约-36.74亿元左右(上述预测数据均未经审计,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19年年报为准)。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3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交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存在因无法在预计日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而被暂停上市或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公司未能在2020年8月25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年度报告的相关条款。
一、公司存在因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而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第(二)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值”,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起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6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二)项等的规定,公司股票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触及第13.2.1条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其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3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交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公司存在因无法在预计日期披露年度报告而被暂停上市或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疫情等原因,公司未能在2020年6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2019年年报披露日期延期至8月25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如不能在2020年8月25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将依照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12.7条,如公司未能在2020年8月25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停牌。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13.2.1条,如公司因上述事项1导致停牌,且在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应当复牌,并再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14.1.1条,公司在发生上述事项2后的两个月内,如仍未能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停牌并可能被暂停上市。
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14.3.1条,公司在发送上述事项3后的两个月内,如仍未能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三、历次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于2020年1月23日第一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4),于2020年3月2日第二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1),于2020年4月30日第三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7),于2020年5月9日第四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5),于2020年5月14日第五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8),于2020年5月20日第六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0),于2020年5月26日第七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4),于2020年6月5日第八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2),于2020年6月13日第九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0),于2020年6月19日第十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3),于2020年6月23日第十一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6),于2020年7月1日第十二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28),于2020年7月9日第十三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30)对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及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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