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2020年06月29日 05:57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109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5月14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智慧服务”,原名为“金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金科智慧服务于2020年6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481)。中国证监会对金科智慧服务境外上市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金科智慧服务境外上市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其他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金科智慧服务境外上市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110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股票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9号),公司董事长蒋思海先生拟在未来3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3,000万元。

  公司于今日收到蒋思海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票情况的通知,自2020年4月17日至6月23日期间,蒋思海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截止本公告日,蒋思海先生已累计增持3,001.86万元,完成其股票增持计划。现将具体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基本情况

  ■

  二、其他事项说明

  1、蒋思海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蒋思海先生增持3,000万元公司股票计划已实施完成,并承诺该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报备文件

  1、关于购买公司股票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111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 5,339,715,816 股剔除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982,500股,即以5,331,733,316股为基数,向除上述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元(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2,399,279,992.20元。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0年5月6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5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5,339,715,816股剔除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982,500股,即以5,331,733,316股为基数,向除上述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0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7,982,500股不派息)。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23日至登记日:2020年7月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在本计划预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尚未解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应由2.37元/股调整为 1.92 元/股;尚未解锁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 1.81元/股调整为1.36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重庆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

  咨询电话:023-63023656

  咨询联系人:石诚、袁衎

  传真电话:023-63023656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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