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5月19日 02:43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5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表决董事6人,实际表决董事6人

  (3)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控股股东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顾思海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1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附:简历

  顾思海先生,1963年12月生,硕士,清华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毕业。曾任清华大学团委副书记、学生部副部长、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总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河北华控弘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新能源事业部董事长。

  截至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8,08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董事赵燕来先生因工作原因辞职,公司已于2020年5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顾思海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附:简历

  顾思海先生,1963年12月生,硕士,清华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毕业。曾任清华大学团委副书记、学生部副部长、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总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河北华控弘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新能源事业部董事长。

  截至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8,08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3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在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2)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3)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

  1.1、选举顾思海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上述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对于选举董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29日和2020年6月1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九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

  邮    编:330013

  联 系 人:曹远刚

  联系电话:0791—83826898

  联系传真:0791—83826899

  7、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0,投票简称:诚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1、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信卓华”)《减持计划告知函》,金信卓华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窗口期除外),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506万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012万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月22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2020年5月18日,公司收到金信卓华发来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2020年5月18日,金信卓华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金信卓华实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份来源:金信卓华认购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截至2020年5月18日,金信卓华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金信卓华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数量及结构亦均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金信卓华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信卓华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关注和督促金信卓华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金信卓华《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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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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