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5月19日 02:4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东9名),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股份总数为6,859.886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5735%。

  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及财务资助额度事项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但因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同时为众立合成材料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陈健先生为陈大魁先生之子,从谨慎原则出发,审议下列第12、13项提案时已回避表决(其他除第9项议案外无需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陈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39.0329万股)。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9项提案已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6,795.3940万股。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东7名),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股份总数为6,847.856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5602%。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股份总数12.03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3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4人,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股份总数242.624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67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审议了以下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859.886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859.886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859.886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859.886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242.6246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19年末的公司总股本905,779,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3,404,557.09元(含税),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増股本分配。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6,859.886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242.6246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6,859.886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242.6246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859.886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242.6246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859.886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242.6246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4.492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4.492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2.6亿元。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6,859.886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242.6246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七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7亿元。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6,859.886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242.6246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20年度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类融资活动中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80,000.00万元。

  表决结果:520.8532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242.6246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本次财务资助为公司以自有资金以借款的方式提供,该借款利息将按照年化6.5%计算,借款期限为自资金实际拨付之日起,期限为不超过一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持有众立合成材料18.89%的股权,陈大魁先生将根据持股比例同步向众立合成材料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520.8532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242.6246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859.886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6,859.886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859.886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859.886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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