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0年05月19日 02:40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0-49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主持。

  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林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8日

  附件:简历

  林菁,女,1973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学专业,中级会计师。2007年1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财务一部会计主管;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林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6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林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0-50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存在取消部分提案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吴开贤先生《关于提请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董事会将《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原〈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15至2020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横街1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开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5,341,8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5584%。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5,341,8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5584%。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2、《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3、《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5、《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6、《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95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95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吴开贤先生、吴森杰先生、杨松先生、王宝玉先生、陈钿瑞先生、林雄武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8.01选举吴开贤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95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吴开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2023年5月17日。

  8.02选举吴森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95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吴森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2023年5月17日。

  8.03选举杨松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95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杨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2023年5月17日。

  8.04 选举王宝玉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95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王宝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2023年5月17日。

  8.05 选举陈钿瑞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95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陈钿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2023年5月17日。

  8.06 选举林雄武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95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林雄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2023年5月17日。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9、《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陈名芹先生、王学琛先生、李昇平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9.01选举陈名芹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95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陈名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23年5月17日。

  9.02选举王学琛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95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王学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23年5月17日。

  9.03 选举李昇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95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李昇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23年5月17日。

  1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张颖女士和佘妙英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如下:

  10.01 选举张颖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张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10.02选举佘妙英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佘妙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2名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林菁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2023年5月17日。

  11、《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吴开贤、颜素贞、吴森杰、吴森岳、杨松、王宝玉、陈钿瑞、林雄武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数不纳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3,1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95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张颖、林菁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数不纳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3,241,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1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14、《关于修订〈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5、《关于修订〈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16、《关于修订〈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17、《关于修订〈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18、《关于修订〈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19、《关于修订〈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5,34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黄晓莉律师、谢希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0-51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15: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参加的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参加的董事人数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全体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吴开贤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开贤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森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和候选委员意见,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委员:吴开贤先生、吴森杰先生、王宝玉先生和李昇平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吴开贤先生

  (2)审计委员会

  委员:陈名芹先生、陈钿瑞先生和王学琛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陈名芹先生

  (3)提名委员会

  委员:王学琛先生、吴森杰先生和陈名芹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王学琛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李昇平先生、林雄武先生和陈名芹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李昇平先生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提名委员会的提名,聘任吴森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松先生、陈钿瑞先生、张海娜女士、林洁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宝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海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张海娜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4-88738831

  传    真:0754-88695366

  电子邮箱:stock@zyd.cn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横街1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制定以下方案:

  总经理税前基本薪酬为不超过140万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税前基本薪酬为不超过100万元;另外,可根据2020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绩效奖励。关联董事吴森杰、杨松、王宝玉、陈钿瑞回避了表决过程。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姚创标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韩会敏女士为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韩会敏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4-88738831

  传    真:0754-88695366

  电子邮箱:stock@zyd.cn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横街1号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涉及的选举、聘任人员的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

  附件:简历

  1、吴开贤,男,1951年出生。具有多年的工业电气行业经验,曾在汕头市电气控制设备厂从事采购、销售等工作,后创立汕头市达濠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00年创立本公司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2004年至2017年11月兼任广东依力得北美电气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至2012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

  吴开贤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颜素贞为夫妻关系、与吴森杰和吴森岳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158,508,34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吴开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吴森杰,男,1985年出生。2008年10月至2009年10月在日本电信公司工作;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在苹果公司任技术服务顾问;2011年3月至2014年4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4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吴森杰先生为吴开贤与颜素贞之子,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吴森岳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32,0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吴森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杨松,男,1966年出生,大专学历。2000年加入本公司,负责自动化产品技术、销售和团队工作,并主持石油钻井机械电气控制系统开发工作;2003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杨松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571,6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杨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王宝玉,男,1984年出生,清华大学管理学硕士。2008年9月至2015年5月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5年6月至2018年5月任浙江海宁盈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投资总监;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北京新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任工控速派(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工控速派(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王宝玉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175,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宝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陈钿瑞,男,1977年出生。1997年毕业于广东石油学校自动化系。2000年至2005年任广州市众业达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至2013年任广州市众业达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担任公司监事;2014年1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大区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陈钿瑞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631,5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钿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林雄武,男,1977年出生,大专学历。2000年至2010年任公司电脑部经理;2011年至2014年3月任公司信息技术部经理;2011年3月至2014年4月任本公司监事;2014年4月至2019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林雄武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林雄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陈名芹,男,1982年出生,重庆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现任汕头大学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7年6月至今任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至今任广东佳奇科技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8月至今任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至2020年3月任广东东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名芹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名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王学琛,男,196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曾在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任职,曾任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8月至2014年4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至2017年10月任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2017年10月至今任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王学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学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李昇平,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汕头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曾任汕头大学机械电子工程系主任、汕头大学工学院副院长、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院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汕头轻工装备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智能制造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汕头大学)副主任(主持工作),2018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广东西电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昇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昇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张海娜,女,1983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2008年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7年7月至2009年8月在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证券事务代表;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在创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在本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2014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海娜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海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林洁,女,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2000年加入本公司,负责产品部门商务管理和团队工作;2016年至今分管公司分销事业部商务及物流管理工作;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林洁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77,000股。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林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姚创标,男,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曾任雅士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厦门金蝶软件有限公司实施顾问、广东飞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

  姚创标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38,8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姚创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韩会敏,女,198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2014年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5月至2014年8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韩会敏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韩会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0-52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全部当选,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18日16:4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14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候选人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张颖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颖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张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8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张颖,女,1957年出生。1998年至2011年任天津众业达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12年1月至2015年3月任本公司北区经理;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任本公司合规官。

  张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2,1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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