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1,470,65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2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8号)核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00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401,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35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51,000,000股。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兴蜀”)、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改基金”)等两名股东。该两名股东承诺的锁定期限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共持有限售股51,470,650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成都兴蜀、国改基金等两名股东所承诺的锁定期限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共持有限售股51,470,650股。
股东成都兴蜀、国改基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为:“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1,470,65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25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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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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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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