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8日 18:41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46,791,324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52,018,698.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43,799,585.9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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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功能性精细化学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为全球最主要的磷系阻燃剂生产、供应商。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公司不断拓展业务板块,已经形成多业务板块齐头并进的良好发展态势,目前拥有浙江临海杜桥医化园区、国家级泰兴经济开发区2大生产基地,临海总部、上海张江、江苏泰兴3个研发中心,上海、江苏、浙江、广州4个大区域销售中心以及阻燃剂、胺助剂、催化剂、涂料助剂4大事业部,并设有欧洲万盛、英国万盛、美国万盛、香港万盛销售子公司,配备仓储、销售服务以及物流,构建成全球化的销售网络。

  公司产品可分为:阻燃剂、胺助剂、催化剂、涂料助剂四大系列,均属于新领域功能性精细化学品,产品主要应用于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刚需”产业,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较小。

  1、磷系阻燃剂

  公司专业从事磷系阻燃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二十余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差异化的发展战略,不断推出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新产品。主要产品包括聚氨酯阻燃剂(聚氨酯软泡阻燃剂和聚氨酯硬泡阻燃剂)、工程塑料阻燃剂等两大类20多个主要品种。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网络通信设备、建筑以及家具等领域,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产品远销美国、欧洲、南美、韩国、日本、东南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同拜耳、陶氏化学、科思创、巴斯夫、SABIC、金发科技、亨斯曼、乐天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未来,BDP等工程塑料阻燃剂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公司将视行业状况积极布局产业链整合,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

  2、胺助剂及催化剂

  子公司万盛大伟主营业务为从事特种脂肪胺类产品和聚氨酯催化剂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其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等精细化学品”,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万盛大伟多年来聚焦于特种脂肪胺类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在细分市场中居于领先位置。主要品种包括脂肪叔胺,可以用于个人护理、电子化学品、水处理和涂料助剂等;脂肪酰胺及吡咯烷酮主要用于农用的杀菌剂及橡胶助剂等;脂肪伯胺主要用于工业杀菌剂、医药中间体等。主要客户包括陶氏化学、巴斯夫、赢创工业集团、万华化学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3、涂料助剂

  公司涂料助剂主要产品包括腰果酚固化剂、稀释剂及聚酰胺固化剂等系列产品,产品主要用于船舶防腐、钢结构桥梁防腐、石油石化防腐、海洋工程防腐、风力发电防腐等各种防腐涂料以及地坪涂料。主要客户包括海虹老人、宣伟、立邦、鱼童等国内外工业环氧涂料公司。公司将以客户及市场需求为出发点,通过自身产品优势及团队优势,满足客户需求,与客户建立起长期关系,为目标客户带来价值。由于环保安全等问题,部分小企业正逐步被市场淘汰,这将为公司迎来市场机遇,努力进入该细分行业全球主要供应商之一。成为公司未来功能性精细化学品重要的增长点。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环氧丙烷、苯酚、双酚A、三氯氧磷、间苯二酚等。公司通过公式定价、招投标采购、合约采购和市场化采购等不同的策略对这些原材料进行采购管理。辅料的采购主要参考公开信息价格、原材料供需情况,并结合订单及库存状况,决定原材料采购时机。

  总体来讲,公司的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通过上述的采购管理制度,公司尽量将原材料市场的波动风险掌握在可控范围,规避原材料成本变动的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基本为以销定产,即按照客户订单组织生产。每个月中旬,按照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合同及销售预算,编制下个月的生产计划。每周定期核查各类产品的库存量,根据销售计划和实际库存量合理调整每周的生产计划,并编制生产计划单,上报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进行审批。厂长及车间主任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完成生产任务。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方式进行。

  公司针对内销市场,尤其是终端客户分布较为集中的区域,主要采取直销方式。公司分别在广州、上海等地派驻销售代表,连同公司本部营销部门共同开展国内客户的直销业务。对于市场规模较小的地区,公司基本上通过经销商销售。

  外销方面,对于主要客户如拜耳、科思创、SABIC、巴斯夫、陶氏化学等,均采用直接销售;对于阻燃剂市场比较成熟的欧美地区,公司除了对主要客户直销外,也通过经销商来服务当地的中小客户。公司美国、欧洲子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在美国市场和欧洲市场的直销比例逐渐提高。

  (三)行业情况

  1、磷系阻燃剂

  近几年来,为适应防火标准提高的需求,阻燃剂技术得到加速发展,应用领域不断拓展,许多新型、高效、环保的阻燃剂层出不穷,其市场用量呈持续增长趋势,销售规模日益扩大。当前,全球阻燃剂的总用量在各类塑料助剂中居第二位,仅次于增塑剂,已成为保护人们生命生产财产安全不可或缺的安全“卫士”。同时,由于人们健康环保意识的增强,开发环保、低毒、高效、多功能的阻燃剂已成为阻燃剂行业未来的发展走势。有机磷系阻燃剂以其低卤或无卤的特征,在阻燃科学领域受关注,近几年发展势头强劲。

  2、胺助剂及催化剂

  胺助剂及其衍生物具有广泛的应用,其中主要用途包括医药、农药、油品添加剂、电子化学品以及日化产品等脂肪胺类表面活性剂。伴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脂肪胺类产品的使用量大大增加。聚氨酯催化剂主要用于聚氨酯生产,在全球具有广泛的市场。

  3、涂料助剂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在建筑、交通运输、石化、风力发电等众多领域都出现了快速增长,从而带动了涂料助剂相关配套产品需求的快速增长。目前国家环保政策日趋严格,涂料行业VOC 减排势在必行,腰果酚固化剂及稀释剂特别适合用于高固含及无溶剂涂料,此类产品在行业里需求将不断增加。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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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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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扣非后净利润差异较大,主要原因系收到大伟助剂原股东业绩补偿2,380.81万元;②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510.25万元,但扣非后的净利润为-3,804.32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到大伟原股东业绩补偿5,555.23万元,同时因大伟助剂未完成业绩承诺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170万元综合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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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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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960.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76.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19%,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993.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96%。经营业绩出现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2019年,受阻燃剂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公司产品销量及价格均有所增长;

  2、公司通过产能替代升级,调整并优化了产品及客户结构,主要原材料价格下跌,综合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增长;

  3、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增加1,046.97万元,其中2019年收到政府补助1,715.93万元,2018年收到政府补助668.96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年报全文之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中“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相关内容。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科技”)、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伟助剂”)、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万盛”)、WANSHENG EUROPE B.V.(以下简称“欧洲万盛”)、昇显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昇显”)、WANSHENG EUROPE (UK) LIMITED(以下简称“英国万盛”)共6家一级子公司及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万盛”)、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 (USA) C0.,LTD(以下简称“美国万盛”)、香港商昇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昇显”)共3家二级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合并范围增加2家子公司,为本年新设立的英国万盛公司及香港昇显公司。

  详见年报全文之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上午九点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子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高献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46,791,324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52,018,698.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43,799,585.9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万盛”)、昇显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显微电子”)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到期,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江苏万盛、昇显微电子拟向银行重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65,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含)。具体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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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授信额度将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万盛股份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截至2020年4月26日,借款余额46,759.46万元,其中:项目贷款19,950万、长期借款2,000万元、短期借款24,809.46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具体贷款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科技”)拟以自有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为公司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至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日为止。该笔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供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临海市城关两水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高献国

  注册资本: 叁亿肆仟陆佰柒拾玖万壹仟叁佰贰拾肆元

  成立日期: 2000年07月17日

  营业期限: 2000年07月1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安全生产许可类化工产品(范围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阻燃剂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造和销售,高新技术的研发、转让,从事进出口业务。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三大道25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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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抵押担保基本情况

  万盛科技拟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房地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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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885.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3.19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16%。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

  2、担保期限:36个月;

  3、担保金额:10,000万元;

  4、反担保情况:无;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情况以签订的担

  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签订的担保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董事会授权万盛股份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及签署上述担保等事项的相关事宜。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是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担保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合法有效;

  2、本次担保是因为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9,000万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36,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0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数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上午11点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子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计提后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执行新会计政策,所做的相应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46,791,324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52,018,698.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43,799,585.9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①《2019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②《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③《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

  ④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要求,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商誉形成情况

  公司于2006年成立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科技”),成立当年亏损,2006年末公司按照出资额收购万盛科技少数股东股权,收购价与少数股东享有的净资产差额在2006年12月31日计75.68万元,确认为与万盛科技相关的商誉。

  公司子公司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万盛”)于2013年支付了2.15万美元作为合并成本购买了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 (USA) C0.,LTD(以下简称“美国万盛”)100%的权益,折合人民币为13.45万元,合并成本超过美国万盛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0元,该差额在2013年12月31日计13.45万元,确认为与美国万盛相关的商誉。

  公司于2015年支付了3.50亿元作为合并成本购买了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伟助剂”)100%的权益,合并成本超过大伟助剂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2,503.34万元,该差额在2015年12月31日计22,496.66万元,确认为与大伟助剂相关的商誉。

  (二)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因顺应临海市政府对灵江流域的发展规划,万盛科技于2019年6月底停产搬迁,产能已全部转移至公司杜桥医化园区。相关资产及人员转移后,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不宜再单独核算经营成果,出于成本效益原则考虑,公司未对万盛科技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故对万盛科技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美国万盛系贸易企业,仅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出于成本效益原则考虑,公司未对美国万盛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故对美国万盛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019年度大伟助剂因受环保检查以及停产整修影响,经营业绩明显低于2019年预期且无法完成2018年约定的业绩承诺,公司对大伟助剂商誉归属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按其账面价值低于其可收回金额计提减值准备7,170.00万元。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及计算过程

  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上述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大伟助剂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评估,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8年度计提与上述公司相关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8,500.00万元。

  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上述商誉再次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大伟助剂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评估。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9年度计提与上述公司相关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7,259.14万元,具体如下:

  ■

  注:出现比例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259.14万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19年度合并损益,相应减少了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259.14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做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计提后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当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了规范收入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号),通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收入政策变更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收入准则将所有收入统一纳入一个确认模式——控制权模式,而后判断是否满足在一段时间内确认的条件,如果不满足,则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由风险报酬转移变为控制权的转移,即收入确认模型由利润表观向资产负债表观的转变。控制权模型下更偏向于定性判断的方式,得出的判断结果一致性更高。

  3.收入计量标准发生改变。新收入准则按照分摊至各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对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重大融资成分、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合同折扣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新收入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明确规定根据各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相对单独售价分摊交易价格。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准则对可变对价合同、总额法和净额法区分、附有质保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

  (二)成本政策变更内容

  新收入准则规定,企业在取得合同及履行向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分别按照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采用与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执行新会计政策,所做的相应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47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发行价格 11.7元/股。

  截至 2014 年 9 月 29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 292,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7,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65,500,000.00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为 1207021129200418806 的人民币账户 227,500,000.00 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账号为19930101040060858的人民币账户38,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13,285,332.61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214,667.3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61042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

  (1)经公司201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610446 号 《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8,771.80 万元进行了置换。

  (2)经公司201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3,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5年10月,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经公司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8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6年8月,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4)2017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8年7月,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5)2018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4月,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9年12月,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2261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向龚卫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核准,核准公司向龚卫良、勇新、黄德周、龚诚发行10,755,046股股份购买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伟助剂”)100%股权,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877,67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截至 2015年11月30日止,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77,673 股,募集资金总额 111,113,390.9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7,113,390.94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账号为723000697018810060483的募集资金专户 57,113,390.94元,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账号为358520100100183935的募集资金专户50,000,000.00元,减除其他募集资金费用人民币5,988,464.30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124,926.6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61073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无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分别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专项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19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首发募集资金

  ■

  注: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预计效益为利润总额8,130.38万元,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利润总额23,638.71万元,达到预计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万盛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0CDA801961,认为:万盛股份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万盛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万盛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万盛”)

  本次担保金额: 2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江苏万盛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总额2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江苏万盛提供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情形。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供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泰兴经济开发区沿江大道北段8号

  法定代表人:龚卫良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07日

  营业期限:2015年12月07日至******

  经营范围:一般化工产品(特种脂肪胺产品和聚氨酯催化剂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危险化学品(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定范围)的生产、研发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江苏万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

  2、担保期限:24个月;

  3、担保金额:2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情况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签订的担保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担保等事项的相关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为江苏万盛担保有助于其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江苏万盛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担保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合法有效;

  2、本次担保是因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9,000万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36,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0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数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20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5、8、9、10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其他人员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邮编:317000

  联系人:阮丹丹

  联系电话:0576-85322099           传真:0576-85174990

  邮箱:zjwsfr@ws-chem.com

  (三)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4日—2019年5月15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7:00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含),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购买理财产品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期限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符合:

  (1)资金安全性高,产品发行主体为风险级别较低的金融机构;

  (2)期限短、流动性好,不得影响日常经营正常进行。

  4、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含),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委托理财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决定购买理财的额度和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控制风险措施

  公司对2020年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合理的测算和安排,在具体投资操作时,视现金流情况做出理财产品赎回的安排,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对投资项目实行单独建账、管理及核算,负责资金人员会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仅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还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购买任何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1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含),上述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票据池业务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银行。

  (三)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含)。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业务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具体每笔发生额。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款时有一部分是以票据方式,同时,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票据的方式结算。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程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公司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有利于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

  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可把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经营发生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将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三)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2、公司内部已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及监控机制,开展此业务的相关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贯彻落实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将党建内容纳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公司章程》中的增加党建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中第九条后新增条款“第十条”,内容如下: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统筹抓好党组织的各项建设,围绕生产经营创新工作载体、搭建活动平台,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活力。

  二、对原《公司章程》作上述修改后,原《公司章程》中的条款编号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3010                                                  公司简称:万盛股份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万盛股份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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