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1,155,495.12元,截至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47,661,501.55元。公司拟进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以2019年末830,003,2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1,500,161.60元。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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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业务和建筑施工业务。
房地产业务由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经营模式为房产开发型,即房地产项目开发和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生产+销售),主要以住宅和商业为主。
建筑施工业务由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经营模式为施工合同模式,主要以房屋建设为主。
关于所处行业情况详见本摘要“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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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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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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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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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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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1政策环境情况:
2019年,全国房地产市场政策环境整体偏紧。中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聚焦房地产金融风险,房地产行业资金定向监管全年保持从紧态势。地方政府因城施策、因区施策、因势施策,通过精准调控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
1.2市场环境情况:
报告期内,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与2018年相比微幅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32,194亿元,比2018年增长9.9%,增速较2018年加快0.4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大幅下降。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5,822万平方米,比2018年下降11.4%,2018年为增长14.2%。土地成交价款14,709亿元,比2018年下降8.7%,2018年为增长18.0%。
2019年,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增速放缓,竣工面积重回正增长。2019年1-12月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22.7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8.5%,增速较2018年下降8.7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6.7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9.2%,增速较2018年下降10.52%。报告期内,全国房屋施工面积89.38亿平方米,同比增长8.70%,增速较2018年同期上升3.5个百分点。2019年全国房屋竣工面积为9.5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60%,增速较2018年同期上升10.4%。竣工面积2019年同比增速为近3年来首次回正,2016-2018年新开工、竣工面积增速差持续扩大,2019年显著收敛,竣工和新开工的缺口开始迎来修复。
报告期内,全国商品房销售增速小幅下降。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1,558万平方米,比2018年下降0.1%,2018年为增长1.3%。商品房销售金额159,725亿元,同比增长6.5%,比2018年回落5.7个百分点。
1.3公司经营回顾:
2019年,在公司董事会的带领下,各部室、各分子公司及全体职工以推动项目开发建设为中心,以细化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为依托,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均取得良好的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新开工项目1项,开工总建筑面积面积3.46万平方米,年度累计投资金额为3.51亿元。在建项目2项,在建总建筑面积11.02万平方米,年度累计投资金额为1.46亿元。竣工项目1项,竣工总建筑面积17.11万平方米,年度累计投资金额为1.14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销售面积6.31万平方米,销售金额6.62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施工类业务重要在施项目6项,在施面积21.86万平方米;竣工项目31项,竣工面积52.12万平方米;新签约项目22项,签约金额3.03亿元。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评价工作,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按时完成内控自评和内控审计工作,使内控建设工作常态化。
2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273.19万元,比上年同期88,235.59万元增加3.44%;利润总额12,866.90万元,较上年同期12,281.43万元增加4.77%;实现净利润9,460.23万元,较上年同期9,091.46万元增加4.06%;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0,115.54万元,较上年同期9,109.39万元增加11.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334.22万元,同比增长93.75%,系毛利率水平较高的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占比大幅提升所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4.69亿元,较年初39.99亿元增加4.70亿元;负债总额20.72亿元,较年初16.54亿元增加4.18亿元;净资产23.98亿元,较年初23.45亿元增加0.53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3.48亿元,较年初22.88亿元增加0.6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6.35%,较年初增加4.98个百分点。
3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业务和建筑施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所在区域行业情况及所处市场地位情况如下:
(1)房地产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集中在北京顺义、广东中山以及内蒙古满洲里三块区域。
顺义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取得增长。数据显示,2019年,顺义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8.1%;商品房销售面积89.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2%。报告期内,公司在该区域销售项目2项(其中保障性住房项目1项),可供出售面积62,737.7平方米,实际销售面积9,569.36平方米,销售金额12,097.09万元。
中山地区商品房施工面积、销售面积、销售额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数据显示,该区域全年商品房施工面积4,830.9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4%;商品房销售面积692.9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0%;商品房销售额795.13亿元,同比下降2.8%。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山区域销售项目2项,销售面积50,534.8平方米,占该区域销售总面积的0.73%;销售金额53,278.59万元,占该区域销售总额的0.67%。
满洲里地区属于旅游城市,且前期开发库存体量较大,当地市场较为低迷。报告期内,公司在该区域销售项目1项,项目销售进展缓慢。公司在该地区市场不具备比较优势。
(注:上述区域数据来源于所属地区国土或统计机构,公司无法取得满洲里地区的可靠数据,为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仅对该地区情况予以文字描述。)
(2)建筑施工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施工业务主要集中在顺义周边区域。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龙顺发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凭借过硬的施工质量和良好的企业信用,在顺义地区拥有较好的口碑。
报告期内,顺义地区建筑业总产值488.32亿元,大龙顺发实现产值2.37亿元,占总产值的0.49%。
1)大龙顺发主要业务模式为施工合同模式,未完工项目数量为13个,未完工项目合同总金额66,819.30万元。
2)按细分行业近三年收入成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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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龙顺发近三年施工项目细分行业均为房屋建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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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供应商及2019年度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大龙顺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6,988.34万元,占年度采购金额的47.35%。
4)公司报告期内质量控制体系情况
公司根据多年建筑施工项目的经验,建立了一套专业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项目运作体系。为加强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控制项目质量,公司通过制定《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定》、《施工方案编制纲要》、《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工程和采购项目招标管理办法》等工程相关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土地及各类手续的办理、工程招标、工程管理、工程建设、工程验收等做出详细规定,能够有效确保所括建筑工程施工各项工程高质量、高效率运行。
5)公司报告期内安全生产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国家以及有关部门颁布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制定了安全生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通过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能得到遵守,以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报告期内,公司每月由安全操作、安全培训、安全自查(包括记录)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将重要情况在会议上提出整改意见,发挥互相督促的作用。同时,在不同阶段组织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和环节进行整改,从而逐步减少安全隐患,减少可预防事故发生。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运行良好。
3.1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3.1.1 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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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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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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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实现销售金额66,197.01万元,销售面积63,128.99平方米。
3.1.4 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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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可出租总面积为69,086.72平方米,已出租总面积为26,258.52平方米,出租率为38.01%,取得租金总收入1,329.96万元,每平方米月平均租金为42.21元。具体出租面积及出租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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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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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1、2016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龙有限的全资子公司中山嘉盛向工商银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用于该公司负责的中山项目二期开发建设。报告期内,中山嘉盛共使用借款3,000万元,借款年利率6.175%,利息资本化金额92.11万元。
2、2017年4月6日,经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龙有限向公司控股股东大龙城乡申请最高额借款30,000万元,用于项目开发。报告期内,大龙有限债权债务期初余额为10,000元,本期发生额为-10,000万元,期末余额为0万元,借款年利率4.75%,报告期内利息费用化金额55.42万元。
3、2017年4月1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龙有限向工行北京顺义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30,000万元,用于顺义区胡各庄保障房项目,大龙有限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其持有的顺义区胡各庄保障房项目不动产权。报告期内,大龙有限债权债务期初余额为23,200万元,本期发生额为-23,200万元,期末余额为0万元,借款年利率4.75%,报告期内利息费用化金额702.87万元。
4、2018年4月10日,经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大龙城乡申请最高额借款80,000万元,用于项目开发。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借款余额49,300万元,借款年利率6.00%,报告期内利息资本化金额1,305.01万元,利息费用化金额1,081.50万元。
5、2018年8月28日,经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天竺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其三方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借款共计20,400万元,用于支付受让顺义新城第25街区25-09地块东楼广场居住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借款中向天竺万科两方关联股东的借款余额共计3,742.72万元,借款年利率5.22%,报告期内利息资本化金额共计466.63万元。
6、2019年1月3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天竺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其三方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借款共计5,000万元,用于支付顺义新城第25街区25-09地块东楼广场居住项目前期费用。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借款中向天竺万科两方关联股东的借款余额共计1,169.60万元,借款年利率5.22%,报告期内利息资本化金额共计49.57万元。
3.2 报告期内建筑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3.2.1 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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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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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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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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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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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报告期内境外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5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数量22(个),金额30,301万元人民币。
3.2.6 存货中已完工未结算的汇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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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报告期内建筑施工类融资安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建筑施工类债权融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建筑施工类债权融资剩余额度为0。
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最近五年债权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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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4.1 行业格局和趋势
2019年,房地产行业集中度加速提升,品牌房企销售业绩延续增长态势。行业融资渠道保持收紧,企业融资难度较大,大型房企在现金管控和融资方面的优势明显。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2020年我国乃至世界经济面临巨大的冲击,房地产行业也将受到严峻的挑战。年初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积极应对的政策和措施,政策的指向更加注重结构性。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原则下,中央明确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房地产调控以“稳”为主的基调不变。因此在当前行业总量下行、竞争激烈、集中度提升的背景下,行业分化将进一步加剧,头部房企的规模、土储、资金和品牌等优势将更加凸显。
4.2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深耕北京市顺义区和广东省中山市两个区域。顺义区是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新城之一,中山市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地理位置中心,公司将借助两个区域各自具有的优势,积极研究区域发展机遇,主动顺应市场需求,利用已经形成的市场基础,发挥自身在信誉、品牌、管理、质量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公司发展壮大。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关注上述两个区域周边市场情况,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结合京津冀一体化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宏观战略,经过审慎判断后择机争取获得资源和项目储备。
4.3 经营计划
2020年,公司将继续以项目建设为中心,着力推动获取、建设、销售等重点环节,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改革创新促进公司发展,为实现全体股东的投资价值努力奋斗。
1、加强在建项目全过程管理。从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严格控制,在保障职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复工复产,全力减少疫情给经营带来的影响,使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开发建设。
2、加快销售项目回款速度。顺义地区胡各庄限价房项目要及积极与住房保障部门对接,办理销售手续。中山地区要结合当地市场情况,创新渠道促进销售,加快回款速度。满洲里地区继续发掘当地销售潜力,积极促进项目销售。
3、适时增加项目储备。密切关注京津冀地区和广东中山两个区域的土地市场情况,根据公司实际,适时参与土地竞拍,增加项目储备。
4、拓展建筑施工业务。借助多年来深耕顺义市场所形成的施工质量口碑和良好企业信誉,加大业务开拓力度。强化对所属义盛设计所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培养,探索“设计--施工”一体化运营。
4.4 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环境及政策风险
长期存在的房地产供求矛盾以及房地产宏观政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加强对政策趋势的研判,以市场为导向,提高公司经营业绩。
(2)融资风险
2020年大量房企迎来偿债高峰,中小房企信用风险提升,融资将更加困难。结合行业当前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通过加快资金回笼速度、拓展其他融资渠道等多种措施,为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3)疫情影响的风险
鉴于新冠疫情影响程度和延续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将对公司项目销售和建筑施工进度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全力加快复工复产进度,确保现有项目如期完工。同时,公司将对项目的投融资进行更加审慎的评估,确保资金平衡,保证公司处于安全合理的资产负债水平。
四 其他
1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追溯调整。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3月至5月期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衔接规定,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及9月19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因公司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结合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除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应调整的报表项目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仅调整首次执行日及当期报表项目外,变更的其他列报项目和内容,应当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变更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
(2)本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如下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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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针对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2家,与上年相同,没有变化,具体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马云虎
董事长签字: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0-009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云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年度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服务所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负担。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王再文、张小军、李金通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01,155,495.12元,截至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7,661,501.55元。公司拟进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以2019年末 830,003,2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1,500,161.60元。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王再文、张小军、李金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马云虎、杨祥方、张洪涛、彭泽海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再文、张小军、李金通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公布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王再文、张小军、李金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公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至第四项、第六项、第八项议案均须以普通决议形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第五项须以特别决议形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0-010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友清女士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0-011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2年,于2013年11月22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室。
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黑龙江、四川、湖南、山东、上海、福建、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30家分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2.人员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现拥有员工1900余名,其中:合伙人110名、注册会计师近700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3.业务规模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7.04亿元,2018年净资产金额为8,796.94万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34家,收费总额311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能运输、仓储和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的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2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未受(收)到刑事处罚,但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个、行政监管措施13个,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燕飞,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旭鹏,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质量控制流程,合伙人刘志坚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张燕飞(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旭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志坚(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同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即年度审计收费为5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收费为20万元,差旅费由公司和本所据实报销。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认真审查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各项情况,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0-012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47,661,501.5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0,003,2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500,161.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1.0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关于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自身主营业务竞争格局、投资项目进展、自有资金情况等因素而确定的,着眼于应对风险和结构调整以及对股东的回报,其根本目标是实现公司的稳定运营和长期发展,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自身主营业务竞争格局、投资项目进展、自有资金情况等因素而确定的,着眼于应对风险和结构调整以及对股东的回报,其根本目标是实现公司的稳定运营和长期发展,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9-013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20年4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马云虎先生、杨祥方先生、张洪涛先生、彭泽海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王再文先生、张小军先生、李金通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1、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理、客观,属于公司正常和必要的经营行为。
2、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客观、公正,定价依据透明、合理,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需进行回避表决。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
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签字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0-014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2日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1日
至2020年5月12日
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15:00至2020年5月12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和第3项至第8项议案已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4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第2项议案已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4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15:00至2020年5月12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权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或股权证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股权证凭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0年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联系电话:010-69446339
传真:010-69446339
邮政编码:101300
联系人:刘宗
(二)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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