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4月09日 05:51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0-22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21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变更提案。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0年4月8日(星期三)15:00,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段先念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姚军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会议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04,939,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0.151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89,130,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7.693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2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15,808,4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2.457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委托人)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事项:

  1.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段先念同意4,910,193,64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107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7,171,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2454%;

  1.02候选人姚军同意4,891,906,823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734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8,884,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112%;

  1.03候选人王晓雯同意4,882,753,4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54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9,730,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417%;

  2、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段先念、姚军、王晓雯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2.00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1、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王一江同意4,891,565,09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727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8,542,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302%;

  2.02候选人沙振权同意4,898,627,768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5,605,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41%;

  2.03候选人宋丁同意4,898,648,46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5,626,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90%;

  2.04候选人张钰明同意4,898,599,36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5,576,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974%;

  2、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王一江、沙振权、宋丁、张钰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3.00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3.01候选人陈跃华同意4,902,150,149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43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9,127,7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90%;

  3.02候选人潘凤文同意4,879,914,83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489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6,892,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689%;

  2、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陈跃华、潘凤文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亮、李鑫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纪要;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0-2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0年3月27日(星期五)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与会人员。会议于2020年4月8日(星期三)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6人,董事段先念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姚军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会议推选董事姚军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选举段先念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姚军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聘请王晓雯担任公司总裁,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副总会计师的议案》,同意聘请杨杰、张大帆、袁静平担任公司副总裁,冯文红担任公司副总会计师。上述人员任期均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请关山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聘请陈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如下:

  (一)执行委员会(3名)

  段先念、姚  军、王晓雯

  (二)战略委员会(5名):

  段先念、姚  军、王晓雯、沙振权、宋  丁

  (三)提名委员会(3名):

  姚  军、王一江、张钰明

  (四)审计委员会(3名):

  张钰明、王晓雯、沙振权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名):

  王一江、王晓雯、张钰明

  以上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在本届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具体包括:

  (一)审批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的投资项目的贷款计划,数额不超过公司投资项目的投资额;

  (二)审批签署已经本届董事会批准的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合同;

  (三)审批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文件,并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简历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附件:简历

  段先念,男,195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西安高新区电子工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西安高新区长安科技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西安高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西安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书记,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西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副市长,同时任西安曲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西安市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主任,陕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中华文化促进会常务副主席、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广东省政协第十二届常委。

  截至本公告日,段先念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  军,男,196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旅游发展部副总经理,华侨城中国旅行社总经理,深圳华侨城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侨城集团党委常委。现任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任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会长、中国游艺机游乐园协会会长。

  截至本公告日,姚军持有公司股份2,841,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晓雯,女,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历任国务院侨办人事司干部,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华侨城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华侨城集团财务金融部副总经理、总裁办公室行政总监、财务部总监、监事、总裁助理,华侨城房地产董事,公司监事,康佳集团监事,华侨城酒店集团董事长,香港华侨城董事长,华侨城亚洲董事局主席,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晓雯持有公司股份2,385,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与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一江,男,1953年出生,博士。历任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管理学院终身教授,世界银行顾问,中国留美经济学会副会长。现任长江商学院学术事务副院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一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沙振权,男,1959年出生,博士。历任广州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数力系、管理工程系教师、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政府参事,华南理工大学中国市场营销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同时兼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民革中央委员、民革广东省副主委、美国普渡大学博士生兼职导师、中国市场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市场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商业联合会高级顾问、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特聘专家等职,并担任粤丰环保(1381.HK)、中国秦发(0866.HK)等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沙振权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宋  丁,男,195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研究部副研究员,深圳市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资深研究员。现任中国城市经济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宋丁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钰明,男,195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亚洲商业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Banz(亚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Lawrence注册会计师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仲裁委员会东亚分支委员会委员,香港会计学会法律改革委员会委员,香港税务学会委员会委员,香港(调解)委员会商业(调解)委员会成员,美国商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现任刘张冯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张钰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  杰,男,1961年出生,大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华侨城集团公司规划建设部副总经理,深圳华侨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世纪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天祥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世纪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华侨城北方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北方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杨杰持有公司股份4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与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大帆,男,1966年出生,大学,硕士,经济师。历任华夏艺术中心副总经理,华侨城集团公司进出口部副总经理,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西部事业部总经理,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张大帆持有公司股份1,49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与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袁静平,男,1964年出生,研究生,硕士,工程师。历任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监、策划部总监,深圳招商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天祥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东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袁静平持有公司股份1,106,3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与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冯文红,女,1968年出生,大学,会计师,经济师。历任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欢乐谷旅游分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日,冯文红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与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关 山,男,1971年出生,研究生,经济师。历任河南谷村(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建业住宅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管理中心总经理,建业教育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华侨城集团人力资源部业务经理、总裁办公室高级经理、副总监、党委组织部部长,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监、党委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监、总裁助理,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关山持有本公司412,8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 兰,女,1975年出生,本科。历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业务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监,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陈兰持有本公司30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

  2、联系电话:0755-26909069

  3、联系邮箱:000069IR@chinaoct.com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0-24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8日(星期三)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经与会监事现场推选,会议由监事陈跃华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关山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会议选举陈跃华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陈跃华简历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四月八日

  附件:陈跃华简历

  陈跃华,男,1963年出生,大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经理,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事业部副总经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跃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法 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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