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7日 02:1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最终实际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该预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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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以再生纸生产为龙头,集废纸回收供应、热电联产、再生环保纸生产、纸板纸箱制造于一体,主要产品包括牛皮箱板纸、高强瓦楞原纸、瓦楞纸板和蒸汽等,核心产品为牛皮箱板纸、高强瓦楞原纸和瓦楞纸板三大类包装纸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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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皮箱板纸和瓦楞原纸主要用于制作瓦楞纸板,牛皮箱板纸作纸箱的面、底和瓦楞隔层,瓦楞原纸作纸箱的瓦楞芯层,可以起到增强纸箱抗压能力和减震缓冲的作用。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采购部,采取集中统一和标准化的采购模式,自主采购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公司建立了包括使用部门申报、采购合同签订制度、采购操作程序、原材料入库和出库制度以及不合格品处理制度等在内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每年年末根据当年的生产销售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进而制定下一年度的采购总量和使用计划,并细化到月度采购计划;每个月再根据生产需求、库存情况和价格趋势进行一定的调整,同时制定相应的周计划。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原材料库存管理制度,规定重要原材料废纸库存至少可以保证5-10天生产经营,原煤至少可以保证7-10天左右的库存量,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适当增加或减少。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主要根据营销部提供的市场预估报表,依据实际订单,结合往年同期销售情况,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公司会向重点客户提供生产计划安排,根据客户订单等反馈进一步及时调整生产计划。经批准后,将计划下发到供应、财务、仓库、质检、生产等相关部门。另外,公司也根据生产能力和库存状况,生产少量常规产品作为库存,以提高产品的交货速度。

  公司的瓦楞纸板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公司属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集中供热企业,根据用热企业的需要和公司内部生产需要安排蒸汽和电力生产计划。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为直销。公司直销业务的具体销售流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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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行业情况说明:

  造纸及纸制品业是一个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息息相关的重要产业部门,在现代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已越来越多地引起世人瞩目,被国际上公认为“永不衰竭”的工业。纸及纸板的消费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标志,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一般都拥有发达的造纸及纸制品工业,美国和日本已经把造纸工业列为国内十大制造业之一。

  从用途来看,一方面纸在人类的文化发展中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以纸为载体的出版物使人类的各种信息和知识得到迅速地传播、妥善地保存,悠久的历史遗产得到继承,从而推动了人类文化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毋庸置疑,它在积淀人类文化财富、缔造社会文化宝库、延续和发展人类文化中起着重大的中介作用;另一方面,纸和纸板是国民经济中不可缺少的物资,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其用途扩展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包括文化印刷、包装装潢、生活用纸、工农业技术用纸、科学技术用纸;其中特别是作为商品包装材料用的纸和纸板,因以纸箱代替木箱包装有成本低、重量轻、运输方便、节约木材等优点,在某些国家做包装材料用的纸和纸板所占比重很大,达到了总产量的50%以上。造纸及纸制品产业链较长,从纤维原料一直到最终需要包装的工业品或消费品。公司业务覆盖包装造纸和瓦楞包装,造纸业务上游为木浆、废纸等原材料供应行业,瓦楞包装行业下游为通讯、电子、食品、家电等众多行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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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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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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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金诚”)评级,并出具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委托联东方金诚对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2019年8月21日,东方金诚出具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荣晟转债”2019年度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果如下: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荣晟转债”信用等级为“AA-”。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550.15万元,同比下降19.79%,实现营业利润27,127.38万元,同比增长17.18%,实现利润总额27,376.89万元,同比增长18.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17.05万元,同比增长19.81%。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报告期销售原纸503,588.85吨,同比下降3.86%;

  2、报告期销售纸板14,166.7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12%。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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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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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平湖恒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名为平湖荣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2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冯荣华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环境报告书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环境报告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环境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26)。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7)。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8)。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9)。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冯荣华先生已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3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3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3月24日通过通讯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祥根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环境报告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预计额度内进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该等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通过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联监事朱杰先生已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4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放现金红利0.43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0.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1,793,555.2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元(含税)。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金额将根据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确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7,352,000股,以此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76,261,360元(含税),占2019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61%。

  2、 公司拟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金额将根据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确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7,352,000股,以此测算拟转增股本不低于70,940,8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以及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方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5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根据公司2020年度资金计划,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6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3105号文《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8.00万股,发行价格10.44元/股。

  截至2017年1月11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30,739,200.00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24,497,326.8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6,241,873.20元,已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支行账号为201000166063647的账户,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1,441,873.20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9号文《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000.00万元。

  截至2019年7月29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33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4,000,000.0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26,000,000.00元,已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汇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账号为358620100100052739的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1,763,207.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236,792.4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会同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止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会同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84,471.1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8,112,494.42元(未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7,241,539.2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7月2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47,241,539.21元,经公司2019年8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7,241,539.2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3亿平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及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45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9年9月将47,241,539.21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3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900.00万元(含2,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可滚动使用。

  2019年3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含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可滚动使用。

  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8,000.00万元(含2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可滚动使用。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8,000.00万元(含2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可滚动使用。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100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7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惠丰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朱作武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郭宪明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5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整体质量合规。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8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修订通知》及其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修订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 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准则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 ),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以及2019年5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准则相关要求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 行项目和列项目。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新收入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2、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会计准则变更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溯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公司不重溯2019年末可比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债务重组准则,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9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平湖市民星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星纺织”)、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农商行”)之间存在销售商品(蒸汽)、资金存贷款业务等与审查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民星纺织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与平湖农商行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中,存款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不含业务保证金),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授信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关联董事冯荣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我们认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对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以确保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与民星纺织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2、公司与平湖农商行的关联交易

  ■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民星纺织、平湖农商行之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与民星纺织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2、公司与平湖农商行的关联交易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民星纺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平湖市民星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09日

  住所: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四路1688号

  法定代表人:谢祥荣

  注册资本:1160万元

  经营范围:印染;制造、加工:针织品、纺织品、服装;销售:纺织原辅材料;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

  民星纺织公司股东谢永祥系公司监事朱杰之岳父,持有该公司25%股份。民星纺织多年前即为公司蒸汽用户,根据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民星纺织品构成关联方,公司向民星纺织销售蒸汽、处理污泥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平湖农商行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何雪根

  注册资本:54556.8582万人民币

  住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518号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公司持有平湖农商行3.0552%%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长冯荣华先生兼任平湖农商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平湖农商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民星纺织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民星纺织之间的交易是公司为民星纺织提供生产所需的蒸汽等。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2、公司与平湖农商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平湖农商行之间的交易是公司在平湖农商行办理资金存贷款业务。

  上述关联交易为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化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协议价款,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30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8日

  至2020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冯荣华、张云芳、冯晟宇、冯晟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办。

  (七)登记时间:2020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岸平

  联系电话:0573-85986681

  传真:0573-85988880

  邮箱:(八)联系人:张岸平

  联系电话:0573-85986681

  传    真:0573-85988880

  邮    箱:rszyzhengquan@163.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荣晟环保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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