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0年03月05日 05:39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3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平乐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乐洁源”)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平乐洁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工行桂林分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事项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平乐洁源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平乐洁源的项目建设需求,平乐洁源向工行桂林分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金额合计人民币38,000万元,公司为前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19年度预计为平乐洁源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为3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2019年4月1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19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乐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5月4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贾立雄

  住所:平乐县平乐镇中华街33号

  平乐洁源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厂、光伏太阳能发电厂的投资、开发、经营、管理,生产和销售电力;提供风力、光伏太阳能技术咨询、电力项目咨询。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平乐洁源的在建工程未全部转固,项目尚未完全投入运营,因此该期间平乐洁源的营业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平乐洁源向工行桂林分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对应主债务金额合计人民币38,000万元),与债权人工行桂林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债权人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担保期限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同时,平乐洁源就该事项与工行桂林分行签订了《质押合同》将平乐白蔑风电场项目售电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至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平乐洁源的担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计划,有利于平乐洁源的项目建设,平乐洁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完全由公司经营管理,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1,102,356.68万元;根据日常营运需求及项目建设情况,截止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685,670.79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54.02%。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已签订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1,072,356.68万元,对应担保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670,670.79万元,占公司2018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50.65%。

  公司对外担保主要是为公司新能源电站及生产基地建设提供的融资租赁担保和借款担保:(1)公司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所需资本金较大,通常来自项目公司的银行贷款及风机设备的融资租赁款。为保障融资业务的顺利办理,推动新能源电站的建设进度,项目公司通常会以其股权、房产、土地、设备等向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为适应风力发电机组大型化以及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全面提速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新建了部分海上风机整机及叶片生产基地,建设资本金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为保障基地顺利建设,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及合同收益质押担保。

  为控制经营规模快速增长过程中资产负债率和对外担保比例过高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公司对新能源电站运营业务采取“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即新增电站资产不断投建过程中,持续对成熟电站项目择机出让,如出售原全资子公司大柴旦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19-052)、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大庆市杜蒙胡吉吐莫风电有限公司、大庆市杜蒙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大庆市杜蒙胡镇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19-100和2019-101)。公司将继续通过滚动开发整体战略,从总体控制存量资产规模,以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降低对外担保带来的财务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4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拟对现有《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使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请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5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刘连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刘连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联席运营官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连玉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连玉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实现平稳交接、过渡,不会给公司的正常工作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截止目前,刘连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及其他特殊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谨此就刘连玉先生担任公司联席运营官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6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

  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43,580.88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3号)的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了17,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0,00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9,435,000.03元及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2,075,471.7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688,489,528.26元;另扣减已支付的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641,509.44元,律师费用、专项审计及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资信评级费用、发行登记费、公正及摇号费、材料制作费等合计(不含税)人民币2,827,929.25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3,020,089.57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79号)。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按照相关法规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14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其资金安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19年12月20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3,033.94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0038号)。

  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共计43,033.94万元,具体项目投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四、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各项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97.99万元,其中以募投资金支付金额为1,151.05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为546.94万元。各项发行费用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共计546.94万元。

  五、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综上所述,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共计 43,580.88万元。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安排,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替换。”本次拟置换金额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明阳锡林浩特市100MW风电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锡林浩特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林浩特智能”),锡林浩特智能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全资控股。该募集项目资金将从公司募集资金总账户通过内蒙古明阳新能源拨付给锡林浩特智能。该项目的先期投入将从锡林浩特智能专户中置换。

  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MW风电供热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林浩特风力发电”),锡林浩特风力发电由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全资控股。该募集项目资金将从公司募集资金总账户直接拨付给锡林浩特风力发电。该项目的先期投入将从锡林浩特风力发电专户中置换。

  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50MW风电供热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清水河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河明阳”),清水河明阳由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全资控股。该募集项目资金将从公司募集资金总账户直接拨付给清水河明阳。该项目的先期投入将从清水河明阳专户中置换。

  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无先期投入资金。

  六、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0年3月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时,会议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43,033.94万元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自筹资金546.94万元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该等项目及各项发行费用支付均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可转债上市发行必要的支出,符合募集资金置换标准。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募投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43,033.94万元募投项目建设费用及546.94万元发行费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且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0038号):经审核,我们认为,明阳智能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9年12月20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7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青铜峡市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铜峡洁源”)

  灵璧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璧明阳”)

  内蒙古明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明阳风电”)

  信阳智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润新能源”)

  信阳红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柳新能源”)

  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武新能源”)

  信阳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电新能源”)

  中山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明阳新能源”)

  阳江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明阳新能源”)

  信阳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阳明阳新能源”)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瑞能”)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明阳新能源”)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拟为上述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30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需求及2020年度各子公司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30亿元。

  具体担保情况预计如下:

  ■

  上表为2020年度预计对子公司担保总额,由于担保事项执行前需与银行和金融机构协商,才能最终确定担保相关条款,为了不影响上述公司日常经营,公司将根据签订担保协议的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次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在上述被担保人之间(包括授权时间范围内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调配担保金额和担保单位,其中单笔担保金额可超过公司净资产10%,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或审议年度担保预计的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述担保事项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对发生的担保事项进行公告,如2020年度担保额超出上述合计额度,公司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铜峡市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铜峡洁源”)

  青铜峡洁源成立于2018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鱼江涛,住所青铜峡市古峡东街51号5楼502室。青铜峡市洁源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厂、光伏太阳能发电厂的开发、经营、管理、生产和销售电力;风力、光伏太阳能技术咨询、电力项目咨询。

  青铜峡洁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二)灵璧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璧明阳”)

  灵璧明阳成立于2017年9月9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贾立雄,住所宿州市灵璧县紫金城22幢1单元112号。灵璧明阳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太阳能发电的投资、开发、经营、管理;提供风力发电、光伏太阳能发电的技术咨询;电力项目咨询。

  灵璧明阳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内蒙古明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明阳风电”)

  内蒙古明阳风电成立于2011年8月10日,注册资本83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鹏,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白镇呼满公路北(阿布达营)。内蒙古风力发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工程建设、风电场运行维护、风电技术和业务的咨询服务;新能源技术的开发运用

  内蒙古明阳风电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四)信阳智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润新能源”)

  智润新能源成立于2018年9月10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水龙,住所新县新集镇潢河北路一单元第六层07号。智润新能源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能源项目开发、管理及咨询;风电工程技术及风力发电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新能源的开发、建设、运营。

  智润新能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五)信阳红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柳新能源”)

  红柳新能源成立于2018年9月10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水龙,住所新县新集镇潢河北路一单元第六层07号。红柳新能源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能源项目开发、管理及咨询;风电工程技术及风力发电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新能源的开发、建设、运营。

  红柳新能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六)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武新能源”)

  明武新能源成立于2018年10月12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水龙,住所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县城西环路东黄河路以北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2楼202。明武新能源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太阳能及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售电;新能源发电设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风力发电设备的销售;电力信息咨询。

  明武新能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七)信阳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电新能源”)

  润电新能源成立于2018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水龙,住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工区路254号制药厂家属院8号楼三单元601室。润电新能源为公司与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合营公司,主营业务为风电场开发、建设、运营;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售电。截止2019年9月30日,润电新能源公司未独立建账。

  润电新能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八)中山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明阳新能源”)

  中山明阳新能源成立于2018年10月18日,注册资本2300万元,法定代表人肖亦羽,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龙源楼309室。中山明阳新能源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储能项目的资源开发、项目建设、项目运营、项目咨询;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供应。

  中山明阳新能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九)阳江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明阳新能源”)

  阳江明阳新能源成立于2019年4月29日,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庚,住所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锦绣路南边。阳江明阳新能源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风电、储能及其他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生产;承接新能源发电产品的工程设计、安装和运行维护(不含电力设施安装工程);智慧能源项目的技术研发、咨询和投资建设及运营生产。

  阳江明阳新能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十)信阳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阳明阳新能源”)

  信阳明阳新能源成立于2019年9月23日,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庚,住所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阳高新区珍珠路办事处袁寨社区居委会1号。信阳明阳新能源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电、光伏工程技术及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新能源的开发、建设、运营。截止2019年9月30日,信阳明阳新能源技术未独立建账。

  信阳明阳新能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十一)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瑞能”)

  天津瑞能成立于2008年2月29日,注册资本2495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传卫,住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七支路1号。天津瑞能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风力发电机组电气系统、智能微网与分布式发电系统、储能逆变器、伺服驱动及工业自动化控制以及电源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以上产品及相关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商品,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风电场的建设和运营;风力发电工程的设计及工程承包;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和运营;光伏电站工程的设计及工程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瑞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十二)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明阳新能源”)

  广东明阳新能源成立于2012年6月19日,注册资本492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金发,住所阳江高新区阳江港疏港大道2号102房。广东明阳新能源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陆上、海上风电设备制造、技术开发、下属、运营和服务。

  广东明阳新能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预计担保金额为公司根据2020年度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范围内,以公司及子公司(可能包含2020年度内新设立、收购的子公司)运营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四、本次担保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通过上述担保事项。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以预计担保额度的形式进行审议并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0年度担保预计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建设新发电项目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1,102,356.68万元;根据日常营运需求及项目建设情况,截止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685,670.79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54.02%。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已签订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1,072,356.68万元,对应担保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670,670.79万元,占公司2018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50.65%。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8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拟向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金融业(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2.45亿元授信额度,其中:经营类授信368.5亿元,项目类授信33.95亿元。申请授信额度及项目融资类授信的情况如下:

  一、 经营类授信

  经营类授信需求是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保理及商票保贴等,预计金额如下:

  ■

  二、项目类授信

  2020年,拟新增项目融资11个,项目公司名称及计划融资金额如下:

  ■

  上述项目公司旗下运营的均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主营业务,融资款项用于新中标风力发电场建设、运维、发电设备生产等日常生产经营。

  三、授信情况说明

  上述申请授信事宜尚需公司及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签署相关合同,由于公司无法精准预计出各家银行及金融机构可提供的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将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但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为了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的前提下,各金融机构拟授信额度可以相互调配,也可新增其他金融机构。

  本次事项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授信计划日止。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的前提下,公司办理每笔授信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授信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通过上述授信额度预计事项。董事会认为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度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因经营规模扩大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及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申请授信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我们认为本次申请授信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9

  转债代码:113029    i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4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2月28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的决策过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议案》

  同意刘连玉先生辞任联席运营官一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传卫先生、沈忠民先生、王金发先生、张启应先生、张瑞先生、毛端懿女士和郭智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顾乃康先生、李仲飞先生、邵希娟女士和王玉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山瑞生安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瑞生安泰”。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存续经营,中山瑞生安泰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依法承继中山瑞生安泰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共计 43,580.88万元,其中投资项目先期投入金额43,033.94万元,各项发行费用先期投入金额546.9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3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金融业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2.45亿元授信额度,其中:经营类授信368.5亿元,项目类授信33.9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第二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传卫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张传卫先生为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广东省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984年至1988年任重庆市委办公厅秘书、科长;1988年至1990年任河南省信阳高压开关总厂办主任、厂长助理;1990至1993年任中外合资珠海丰泽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1993年创立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长至今;2006年创立广东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系“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前身)并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至今。

  2、沈忠民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1994年至1997年任WTI国际能源公司业务经理,1997年至2003年历任赛德亚洲控股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副总裁、董事总经理、高级副总裁;2003年至2006年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运营官;2006年至2008年任中电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区总裁;2008年至2011年任美国景顺集团中国区私募业务总监、华能景顺罗斯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2011年至2014年任哈德森清洁能源基金合伙人;2014年至2015年任泰山投资亚洲环境基金董事总经理;2015年至2017年3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3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战略官。

  3、王金发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86年至1997年年任河南信阳高压开关厂真空开关分厂总经理;1998年至2000年任河南信阳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至2006年任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至2017年3月历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党委书记。2017年3月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任公司董事、首席行政官。

  4、张启应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博士研究生在读。2003年至2006年任上海汇众萨克斯减震器有限公司经理;2006年至2011年历任AerodynEnergiesysteme GmbH上海代表处项目经理、总裁助理;2011年至2014年历任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技术总监;2014年至今历任公司工程研发副总裁、首席技术官及联席运营官。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首席技术官及联席运营官。

  5、张瑞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至2017年3月历任公司采购部总监、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运营计划部部长、运营中心副主任、CEO助理。

  6、毛端懿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曾在国投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加坡花旗银行任职,2012年至2016年任招商昆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深圳市招商国协壹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新招昆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新招昆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智慧能源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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