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1月15日 02:4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0-004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月14日下午13:3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月4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纪翌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亲自出席7名,董事袁忠民先生因病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王田苗先生请假,委托独立董事原红旗先生代为行使相关表决权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针对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06)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改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2019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07)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2月3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2020-008)。

  表决结果:8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0-00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14日下午15:0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月4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送达到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春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此次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06)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且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要求,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0-006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对其竣工投产时间做出调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6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公开发行了882.505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8,250.57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5,920,977.2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6,584,722.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16号《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972.0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10026号)。

  公司于2019年1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所涉行业、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针对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4)。

  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与会董事、监事一致同意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针对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智能化柔性焊接生产线生产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9年5月31日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56)。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根据总体战略布局,结合市场的发展趋势,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工作,但受到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以及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进而导致“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实施时间落后于原计划。截止目前,“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的新建厂房及内部装饰已经建设完毕,正在竣工验收,设备采购制作正在进行中。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针对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9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为保证本项目质量,公司加强了对本项目各个环节的验收工作。同时,由于市场变化对产品的质量和生产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为保持产品核心竞争力,在充分论证和评估的基础上,公司计划对已有设备进行进一步调试,同时对后续新设备的选型与安装调试工作也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时间会适当延长。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运用,同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公司采取审慎的态度,在综合考虑整体技术创新需求的基础上,放缓了“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的投资进度。

  3、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此次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0-00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以前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的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到立信的审计工作团队相关人员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董事会决定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与立信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先沟通,立信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立信多年来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拟改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中联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2019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796417077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栋1门5017室-11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金才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的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立信中联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业务涉及股票发行与上市、公司改制、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领域,能够胜任公司2019年财务审计的相关工作要求。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已提前与原审计机构立信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并获得其理解和支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中联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中联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由立信中联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建议由立信中联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3、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2019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聘用期为一年。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中联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中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将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0-00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0年2月3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2月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2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月21日。截至2020年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0年1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0年1月31日16:30前到达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邮编:200050。

  (2)会议联系电话:021-52383315。

  (3)会议传真:021-52383305。

  (4)会议联系人:周小姐。

  (5)联系邮箱:yulla@stepelectric.com。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527

  (2)投票简称:时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的股份性质: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同意、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0-009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易波先生的辞职报告。易波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易波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其它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易波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易波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易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

新时达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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