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2020年01月04日 05:30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南靖百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靖百源”)持有公司股份1,699.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南靖百源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82.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南靖百源提交的《股份减持告知书》,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南靖百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持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南靖百源持有公司股份1,699.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南靖百源因资金需求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2、拟减持股份情况:拟减持数量不超过682.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其他说明: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公司股票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股份锁定规定遵守及股份减持承诺履行情况

  1、南靖百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南靖百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南靖百源作出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南靖百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主体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并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相关规定或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南靖百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南靖百源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告知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02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

  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宏川智慧可转债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告知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解释。公司已将《告知函》回复内容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2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请做好宏川智慧可转债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函的回复》。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的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回复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请做好宏川智慧可转债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函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

宏川智慧 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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