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塘老街社区支行开业的批复甬银保监复〔2019〕341号 来源:宁波
宁波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塘老街社区支行开业的批复
甬银保监复〔2019〕341号
宁波银行:
你行《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塘老街社区支行开业的请示》(甬银总〔2019〕35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塘老街社区支行开业。
二、核定该支行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核定该支行营业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澄浪南路132号1-10、2-10,134号1-9、2-9,136号1-8、2-8。
你行应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申领该机构的金融许可证,于6个月内完成机构开业并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如该机构未能按期开业,你行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涉及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如该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本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其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宁波银保监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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