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贴的基本情况
自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12月3日,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新材”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控股子公司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集成”)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4,936,438.11元,其中天安新材获得的2019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清洁生产企业项目)50,000.00元尚未实际到账,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879,027.39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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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2019年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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