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央行:重点机构和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存量风险仍较突出
作者:马嘉辛
1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下称“报告”),对2018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总体来看,本次报告肯定了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成绩的同时,也对后期该如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防范住户部门债务风险及债券市场违约情况等作出分析及建议。
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向纵深推进
报告指出,经过一年多的集中整治,我国金融风险由前几年的快速积累逐渐转向高位缓释,金融风险总体收敛,市场平稳运行,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不过,我国当前经济金融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
具体来看,在国际上,世界经济增速“见顶回落”的可能性增加,全球范围内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情绪加剧,不确定性上升。在国内,经济运行周期性、结构性问题仍然存在,金融风险正在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和演进趋势。
例如,重点领域风险仍然较高;重点机构和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增量风险虽得到有效控制,但存量风险仍然比较突出;金融市场异常波动风险等。
对此,报告指出,要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有效稳住宏观杠杆率,控制重点领域信用风险;二是稳妥化解影子银行风险;三是有序处置各类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四是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五是深化金融业改革开放,加强预期管理和舆论引导,切实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
多措并举防范住户部门债务风险问题
在个人贷款方面,报告表示,2018年来我国住户部门债务水平上升趋势有所放缓,个人住房贷款较快增长势头得到一定抑制,短期消费贷款在经历2017年异增后企稳回落,经营贷款增速小幅回升,互联网金融行业个人贷款增速有所减缓。
整体来看,虽然我国住房部门债务与其他国家相比风险并不突出,但却存在债务分布不均衡,部分地区住户部门和一些低收入家庭杠杆率相对较高问题。
报告指出,下一步应坚持从宏观审慎视角密切关注住户部门债务风险变化,通过多措并举应对部分地区住户部门债务增速过快和部分低收入家庭债务负担过重问题。具体包括:
一是继续严格遵循“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定位,完善“因城施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同时,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和规范,促进形成“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
二是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金融业务模式和拓展服务领域的同时,督促机构坚持对消费行为真实性的审查、提高对消费信贷产品的风险管理能力。
三是继续发挥普惠金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使金融服务惠及更多群众。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持续开展风险提示和宣传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财务观念,避免低收入家庭过度负债。
四是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加快建立全覆盖的个人征信体系,为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
五是结合居民资产和收入情况,开展分区域、分层次的居民债务风险监测分析,全面反映住户部门债务水平。
债券市场违约风险压力犹存
在债劵市场方面,报告表示,2018年受多重因素影响,债券违约风险加快暴露,并且今年公司信用类债券到期兑付较为集中,债券市场仍面临违约风险加大压力。
从违约情况来看,2018年全年公司信用类债券共有46家发行人的130只债券发生违约,涉及发行金额1243亿元,同比增长219%。从违约主体行业分布看,主要涉及综合、房地产、商业贸易和公共事业等多个行业。
此外,债券市场违约风险有向其他市场传导的趋势,从已发生的违约案例看,部分上市违约企业因债券违约而出现股价下跌,面临股票质押融资爆仓风险。
报告表示,为避免个体债券违约风险扩散蔓延,相关部门采取措施主动应对、综合施策,保障债券市场稳健运行。
从应对措施来看,一是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营造良好的债券市场融资环境;二是引导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和纾困专项债,改善民企融资困难局面;三是强化债券市场监管,完善违约债券市场化处置机制。
报告表示,尽管2018年债券违约有所增多,但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仍保持了较为平稳的运行态势,融资规模显著增长。截至2018年末,我国债券市场违约后未兑付金额为1465亿元,占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比重的0.79%,低于国际水平。
未来大力做好“六稳”部署
在展望未来中,报告认为,全球经济金融动荡源和风险点仍在增多,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潜在风险隐患短时间内难以消除。但中国经济的韧性仍然较强,居民储蓄率高,微观基础充满活力,重要金融机构运行稳健,宏观政策工具充足,监管体制机制健全,防范化解风险经验丰富。
报告指出,面对国内外复杂局势,要时刻保持清醒,把握长期大势,抓住主要矛盾,善于化危为机,办好自己的事。主要包括:
一是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推进改革开放,紧紧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下大力气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工作。
二是要推动优化融资结构和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进一步提高金融供给对实体经济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三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压实各方责任,稳妥处置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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