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黄:银行业为什么要监管?

2019年11月26日06:46    作者:朱小黄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朱小黄

  加强银行监管在当今经济体系中还是非常必要的,监管的价值在于行动和促进,而不是杜绝银行破产事件的发生。

  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后,分析、总结危机的原因,与历次危机一样,金融监管缺失是金融危机发生的重要根源已成为共识。

  前些年美国市场上出现了各类住房贷款的公司,大量发放各式各样次级贷款,却没有机构对这些推向市场的次级贷款及推荐机构进行监管,在资产证券化产品作为金融创新的最新成果大行其道时,同样没有专业机构对这些产品的风险和对金融体系的影响进行认真评估,大量衍生产品长期处于场外交易状态,没有哪个机构能够对这些产品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统计评价。

  以对冲基金为代表的各类投资基金都以为客户保密为由,一直处于黑箱运行状态,尽管其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已经非常重大,即使1998年美国长期资本公司的破产,也没有能让美国人采取严格监管的措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成立了大量的SIV、conduit 等特色机构开展各类交易,交易量甚至超过了表内业务,却长期游离于资本约束之外。所有这些都说明,即使在监管体系相对完善的美国,监管的漏洞仍然处处可见。

  金融危机之后,加强金融监管的呼声非常强烈。事实上,一个有效的、稳健的金融监管体系不仅在危机后要立即采取亡羊补牢的措施,而且这也是银行自身实现内生性稳定发展的客观需要,监管是缔造银行百年老店的基本环境和基本条件。

  银行业必须要有监管

  银行业是否需要有监管?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直至今天,人们也没有形成共识,还存在比较大的分歧,对这个问题的认识直接决定了监管体系的建设。强调监管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外部性理论。在经济学中,一个市场主体的行为会对其他市场主体产生各种各样的影响,这种影响被称为外部性。化工厂在生产的同时有污水的排放,钢铁企业在炼钢的同时有废气的排放,钢琴家练钢琴时周围的邻居可能会欣赏到美妙的音乐,公路的修建方便了行人的出行,这些影响都是外部性的。在这些外部性中间,有产生正面的、别人愿意接受的积极影响,这些影响就是正外部性;有负面的、别人不愿意接受的消极影响,这些影响就是负外部性。对正外部性一般是不需要管理的,因而人们关注的往往是负外部性。

  如何解决外部性,制度经济学派认为有两个途径:一个是界定产权,著名的科斯定律认为可以通过产权结构的界定与明晰以及经济组织形式的选择,让产生外部性的企业为负外部性买单,实现外部性的内部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达到帕累托最优;另一个是管制,通过政府管制或者征税的方式减小或者消灭外部性。如果银行破产,往往带来更加严重的社会问题,比如大量的存款人利益受损,生活不正常,社会不稳定,别的健康的银行可能受到挤兑,进而导致金融体系的失衡。更为重要的是,银行破产后,正常借款企业的生产运营会进一步受到影响,从而对整个经济甚至社会的稳定性产生影响。可见,银行破产的负外部性特征非常明显,而这种外部性不可能通过明晰产权来解决,可行的方案是管制,减少或者避免银行的破产。

  第二,信息不对称理论。银行的资金来自两个部分,存款人和股东。其中存款人的资金占绝大部分,存款人把资金存入银行,银行把这些资金用于贷款或者投资,构成了一种委托代理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存款人和银行之间所掌握的对资金使用的信息是不对称的,银行是否履行受托责任,尽职尽责地用好资金,需要科学合理的机制设计。一般而言,存款人相对弱小,且存在搭便车的心理,靠存款人监督银行的可行性很低,这就需要代表存款人利益的机构参与银行的公司治理,减小道德风险。政府承担监督的职责就是其中的一种制度安排。

  第三,公共物品理论。银行在经济金融体系中具有核心地位,承担很多公共服务。比如,银行承担着保障支付、结算体系正常运转的职能;银行承担着货币创造职能;银行承担着社会财富的保管职能,所有这些职能又都是政府应该提供的公共物品。

  在经济学研究中,公共物品是由政府提供的,银行提供了这么多的公共服务,客观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金融机构在开展金融服务时,需要有独立于金融机构的要素对其进行管理,尤其是在中国转轨时期,体制机制存在缺陷,法律制度不健全,更需要设计相应的监管机制。

  上面的这些理论都从一定侧面给出了银行需要监管的原因,其中外部性从银行的功能应用上给出监管理由,信息不对称理论从本质上揭示了银行需要监管的原因,公共产品理论则强调了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政府监管提出质疑的理由同样不容忽视,比较有代表性的看法有两个:第一,公权力有可能被滥用。政府监管需要一定的机构来实施,这些机构的决策容易受各种利益集团的严重影响,而政府监管给利益集团谋取利益提供了很好的理由和机会。第二,政府缺乏能力完成监管工作。从一次又一次发生的金融危机就说明了这一点。这两种看法有一定道理,但都没有从正面回答是否需要监管的问题,只是强调了在监管过程中如何实现目标、如何防范监管过程中的道德风险问题。加强银行监管在当今经济体系中还是非常必要的,监管的价值在于行动和促进,而不是杜绝银行破产事件的发生。

  监管的价值在于行动和促进,而不是杜绝银行破产事件的发生。

  (本文作者介绍:原中信银行行长)

责任编辑:潘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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