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9-049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核电力院”)(联合体成员方)与揭阳前詹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方”)签署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揭阳神泉一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I标段合同》,合同金额为137,985.0236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买方情况
企业名称:揭阳前詹风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惠来县前詹镇沟疏村与赤澳村之间办公楼101号房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张翼
主要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深圳市南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中电投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风电、港口的开发、建设、运营;风电工程技术及风电相关技术开发;新能源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工程、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物流服务;售电业务。
二、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标的:本工程29台上海电气单机容量7MW风电场的工程设计(不含勘察)直至竣工验收移交的所有手续(含所有专题报告、文件等编制、评审);全部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甲供设备及材料除外)、运输及储存;工程施工准备及施工、检查、验收、保修;设备安装及调试、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性能质量检测、验收、移交生产、机组通过240小时试运行验收;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
合同金额:137,985.0236万元人民币。根据投标时的联合体协议书,公司负责采购、施工总承包部分,约占合同总金额的97.13%;国核电力院负责设计部分,约占合同总金额的2.87%。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竣工结算款等。
履行期限:项目开工之日起672日历天。
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文件和工程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约定、私自转让合同的权利或义务、未经批准私自撤离施工设备和材料、工期延误、未通过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等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条件: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且项目通过业主方上级主管单位的投资决策会后方可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3.65%。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于提升公司在广东区域的海上风电工程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本项目为公司与国家电投签署的第五个海上风电项目,双方合作良好,均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本项目尚需通过业主方上级主管单位的投资决策会后方可生效。海上风电建设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沿海多台风天气,有时不利于开展海上风电施工。另外,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报备文件:
1、《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揭阳神泉一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I标段合同》。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9-050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刘涛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1月12日收到刘涛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刘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本辞职申请自公司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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